哪些吃的属于食用农产品
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扩展资料
食用农产品标准
食用农产品标准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如蔬菜水果、肉禽蛋奶、鱼虾贝藻均属于食用农产品标准的范畴食用农产品标准就性质来说,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推荐各个有关部门采用,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强制实施。从层次上来说,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百度百科-初级农产品
gb14884是什么标准
法律主观:
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用农产品来源于动物和植物,受各种污染的机会很多,其污染的方式、来源及途径是多方面的,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各个环节均可能出现污染,因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目前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包括兽药或农药残留超标、动物疫病、环境因素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人为的掺杂使假等几个方面。
法律客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政府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职能的基础,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控的准绳,是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依据,是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依据,更是各级政府部门开展例行监测和市场监督抽查的依据。因此,没有标准,就无所谓质量安全;没有标准,就无所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共4条,规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性质、制定(修订)的要求以及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标准是以科学、技术、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所批准,在一定范围内共同遵守的技术性文件。在我国按照适用范围划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类。按法律的约束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其中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可自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和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如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的残留限量,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允许量,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规定,对农药、兽药、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使用规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农业标准体系中涉及农产品安全和质量中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有机系统。我国现行的农产品卫生标准、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等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标准体系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标准。农业标准体系内容包括安全和质量两类标准。安全类标准主要是影响农产品安全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素方面的标准,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质量类标准主要是指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与农产品质量有关的标准。一般来讲,国外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由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而我国现行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则由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纪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个层级为政府性标准。
《蜜饯卫生标准》GB14884-2003,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蜜饯类: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糖(蜜)熬煮或浸渍,添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或略干燥处理,制成带有湿润糖液面或浸渍在浓糖液面中的湿态制品。凉果类:以果蔬为主要原料,经或不经糖熬煮、浸渍或腌制,添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等,经不同处理后制成的具有浓郁香味的干态制品。果脯类:以果蔬类为原料,经或不经糖熬煮或浸渍,可以加入食品添加剂为主要辅助原料制成的表面不粘不燥、有透明感、无糖霜析出的干态制品。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食品标准内容包含以下几条: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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