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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的区别

农副产品和农产品的区别:

“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的区别

1、最大的区别在于农产品是在田间种植而不是加工的,如小麦、水稻等;农副产品是加工的,如食用油、食醋等。

2、农副产品会有品牌,而农产品一般不会。

3、同一类农产品中有许多不同的农副产品,农产品相对单一,例如,对于农产品,橙汁、橙味糖果、橙味日用品等都是作为农副产品生产的。

扩展资料:

农业是指通过种植动植物生产食品和工业原料的工业,农业属于第一产业,农业科学是农学,农业劳动的对象是活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把利用动植物和其他生物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栽培获得产品的部门称为农业部门。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1995年,农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大关,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生产年均增长10%以上,2011年达到47712亿元,随着农业产值的稳步增长,农业生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农产品

百度百科-农副产品

法律主观:

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用农产品来源于动物和植物,受各种污染的机会很多,其污染的方式、来源及途径是多方面的,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各个环节均可能出现污染,因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目前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包括兽药或农药残留超标、动物疫病、环境因素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人为的掺杂使假等几个方面。

法律客观: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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