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是什么
法律主观:
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是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2010年12月1日起,绿色通道扩大到全国所有收费公路,而且减免品种进一步增加,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法律客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确保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顺利实施,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现就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核桃栗子不属于鲜活农产品。
鲜活农产品 是指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鲜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及其肉类产品。新鲜、绿色的食品。
不属于绿色通道政策范围的易混淆的产品种类有:薯芋类产品(如土豆、生姜、芋头、山药等)、非新鲜食用菌(如干木耳、干香菇等)、坚果类产品(如核桃、山核桃、栗子、银杏、香榧等)、观赏鱼类、非畜禽类产品(如蝎子、蜜蜂、蚕、青蛙等)、粮食类(如大米、大麦、小麦、小米、玉米、花生、黄豆、红豆、甘蔗等)、非肉类产品(如动物内脏)、调味类产品(如花椒、大料等)、冷(藏)冻产品(包括各类冷冻、冷藏、冰鲜、冰冻产品)。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0年11月26号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规定,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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