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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娇龙履新

贺娇龙,女,汉族,1979年12月出生,四川射洪人,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2月加入中国***,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9月毕业于自治区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贺娇龙履新

现任新疆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主任。

曾因一袭红袍策马雪原、为新疆伊犁州昭苏县旅游代言而走红的贺娇龙,已于近日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履新。

据微信公众号克州零距离消息,3月13日,阿图什市邀请新疆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贺娇龙及团队开展新媒体助力乡村振兴培训。

这也意味着,贺娇龙现已赴新疆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任职。该中心主任目前由阿不都热依木克里木担任。

新疆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新疆农副产品华北市场开拓服务中心)系新疆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包括:为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提供服务保障;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开展调查研究;承办农产品品牌培育、市场发展和展示推介等工作;协调指导名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推广等工作;承办农产品华北市场外销平台建设等工作。

此番履新的贺娇龙,因其2020年11月的一段身披红斗篷策马雪原、为昭苏县旅游代言的短视频而走红网络平台。

公开简历显示,贺娇龙,女,汉族,1979年12月出生,四川射洪人,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2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9月毕业于自治区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贺娇龙曾长期在昭苏县工作,曾任昭苏县胡松图哈尔逊乡党委书记,昭苏县昭苏镇党委书记,昭苏县景区管委会主任、昭苏镇党委书记,昭苏县副县长、景区管委会主任,昭苏县副县长等职。

2020年5月,伊犁州组织开展县领导+主播+产品的视频直播农产品带货活动,要求各县市选派1名县领导和1名主播参与本县市直播活动。当时主抓农口工作的贺娇龙被确定为昭苏县农产品代言人,她注册了抖音账号贺县长说昭苏,开始为昭苏农产品直播带货。

哪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戴小枫,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农业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长期从事棉花有害生物防治理论、技术研究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长期从事棉花主要病虫害监测预报及防治技术研究、棉铃虫迁飞与棉花黄萎病分子机理研究及农业生物安全研究。参加863、973、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中国农产品加工技术发展报告、农业领域技术预测与关键技术选择、生物农业等多项农业科技战略研究,参与“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等文件起草。 先后参与组织 “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中日可持续农业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生物安全国家科学中心”、“动物医学国家科学中心”、“农业微生物资源与利用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立项。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省部级成果奖5项、农业部第五届青年科技奖、国务院 “国家八五科技攻关先进个人”表彰奖、“国家科学技术中长期规划战略研究”贡献奖、“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预测研究”贡献奖、农业部“全国三年控制棉铃虫危害先进个人”表彰奖等。主编著作4部、参编20余部,发表研究论文140余篇,培养研究生10名。兼任中国农学会、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北京昆虫学会、中国生物资源学会、自然辩证法学会理事,中国农业现代化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科学》、《生物产业技术》、《农业经济与管理》等杂志编委。 舒文华,研究员,农学硕士,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农学系植物遗传育种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科研和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所长助理,原子能利用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兼副所长,中国农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在科研工作方面,主要研究领域为牧草遗传育种工作。包括耐盐苜蓿新品种选育、牧草细胞工程技术、牧草栽培技术和草坪草种植技术等。曾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2)、农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6)、中国农科院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14);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5篇,在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论文3篇,2篇论文分获全国青年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代表性论文“紫花苜蓿原生质体培养与植株再生”。

在管理工作方面,曾先后从事科技开发、政务管理、后勤服务、科研管理和党务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与人才建设》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涉及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文化建设、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为农业部工程建设项目评估专家、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委员。 王志东,研究员,硕士, 山东烟台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原子能农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中国核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核学会常务理事。兼任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农业部农业核技术与农产品加工重点开放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原子能农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亚洲核合作论坛核农领域中方技术负责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自动化系。多年来长期从事同位素技术应用于方法研究工作,“九五”、“十五”其间先后组织和参与国家科技攻关“同位素农业应用” 、“辐射遗传操作技术及其产业化”课题,组织和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亚洲核合作论坛等国际合作项目近10项。参与编写《Mutation Breeding in Asia》一书,在核农学报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

王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农业科学院二级杰出人才。多年来一直从事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方面的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是:特色农产品加工与功能食品研究;农产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研究。现主持“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与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研究与示范”课题和“新型豆奶(粉)加工技术设备研究与产业化示范”课题;主持2001年度国家863计划项目“类胡萝卜素等天然产物高效提取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课题;主持“十五”国际合作“功能食品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主持2005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课题“主要粮油作物加工品质基础数据库”;主持国家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课题“主要农畜产品加工品质评价技术研究”;主持农业部软科学研究课题“十一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等。参加“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课题“稻米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开发”、2001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农产品品质及其相关标准数据库”课题中大豆专题。曾多次参加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国家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的评审,任中国粮油学会食品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农学会农产品贮藏加工分会副秘书长。多次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已发表有关中英文科研论文50余篇,其中学报级25篇,被SCI收录2篇、CA引用6篇,参编有关著作9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第8),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第1),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第3、8),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第1),中国食品学会鉴定成果2项,省部级优秀论文奖5篇,国家级发明专利3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 哈益明,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所获生物物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农业科学院二级岗位杰出人才。中国农业辐照中心主任、农业部辐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长期从事农产品加工贮藏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尤其在辐照食品加工方面有多年的研究积累,现主持和参加科技部、农业部等科研项目9项,主持开展了脱水蔬菜、茶叶、中药辐照灭菌,果蔬及肉类的辐照保藏,辐照灭菌剂量的模糊优化,甲基纤维素辐照降解等多项研究,其中,栅板源剂量场分布规律的研究获山东省教委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位),并获中国同位素与行业协会全国重点推广项目。在《High Energy Physics And Nuclear Physics》,《Chinese Journal of Nuclear Physics.》,《食品科学》,《激光生物学报》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40余篇。现为中国核农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辐照加工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核农学报》常务副主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是农业部下属机构,主要职责为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规划,监测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职责:

(一)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

(三)牵头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制定或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业行业标准。

(四)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监督抽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

(五)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部级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日常管理。

(六)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实施认证和质量监督;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批登记并监督管理。

(七)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管理。

(八)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打假工作,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指导农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领域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提出本领域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任务:

(一)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通报。

农业农村部及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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