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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户时代的经济发展

江户时代的经济制度是一种封建的小农经济。16世纪末,日本人口的80%以上为农民。基本的生产关系为各藩领主直接控制广大农民,农民为领主耕种一块世袭土地,并交纳一定量的实物地租和贡米。这种被称为“本百姓”的自耕农,是德川幕府时代幕藩体制的主要经济基础。

江户时代的经济发展

幕府的收入主要依赖农民的年贡。因此为保证大米等粮食的供应充足,幕府千方百计提高对土地产量的剥削,不断地变换租税收取制度,提高农民上税的份额,对农民的搜刮几乎到了使农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为防止农民从土地上流失,严禁土地的永世买卖。同时为了防止农村生产、生活的商业化,1650(庆安三)年,幕府向全国农民发布《庆安告谕》,禁种经济作物,提倡节约。并通过改革币制、强制捐献、垄断专卖等形式压抑商品经济的发展。

尽管如此,商品经济还是在农村出现了,农村的生产力程度由于生产工具的改造以及栽培技术的提高而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一部分农民开始有了年贡之外的剩余产品。这为商品经济在农村的发展与城市的繁荣创造了条件。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富农、地主雇佣贫雇农进行土地的耕种,同时在农村开设手工作坊,进行商品的经营,牟取更大的利益。乡村商人统包农民的农产品及手工产品,销往外地。同时城市商人也把目光投向农村,他们向农村收购产品,牟取利润。封建领主出于生活与财政的需要,也不得不鼓励农民进行一些经济作物的生产,农业生产日益商品化。在这样的情况下,逐渐产生了农业特产区,如棉花生产集中在畿内和东海地区,养蚕集中于关东和东山地区,大豆盛产于本州东北地区。这样的地区性特色农业为农产品的商品化提供了契机。米、棉、油等农产品除了上交部分外,剩余部分都作为商品出售。自然经济逐渐受到冲击。

农村经济作物的生产,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从17世纪末开始,农村手工业成为手工业发展的显著特点。农产品的商品化,使农村卷入商品经济的漩涡。上交给幕藩的租贡和农民的剩余品都向货币趋势发展。17世纪后半期开始,为解决复杂的财政生活需要,各幕藩开始实行初期专卖制,并开始经营地方性特色手工业。一部分农民在商业活动中独立出来,成为新兴的阶层。经过商人的活动与幕藩的经营,各地手工业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自己的特色。手工业的主要产地有:京都西阵、九州博多的丝织业,大阪附近的棉织业,越前、美浓的造纸业,滩、池田、伊丹的酿酒业等等。

由于各产业的发达与“参观交代”制度的影响,交通的建设也如火如荼。形成了以江户为中心的呈反射状的交通要道。沿海岸到京都的东海道、经信浓到京都的中山道、通往甲州(今山梨县)的甲州街道、去往奥州(今东北地区)的奥州街道与通往日光的日光街道被称为当时的“五街道”。由于运送大米与物质的商船的增加,航运事业也逐渐发达起来。

随着各产业的发达,城市的发展进一步繁荣。为削弱各地大名的反抗力量,1615年幕府下令摧毁除藩主居住地以外所有地方的城堡,保持“一国一城”。幕藩的领主将武士聚集到城堡周围,并召集手工业者、商人也聚集到这里,形成“城下町”,在“城下町”的基础上慢慢发展了城市的规模。到17世纪末,全国上下已有城市300余座。其中江户、大坂、京都是全国最大的城市。以江户为例,不仅是幕府所在地,而且是经济文化的中心。据1693年的调查,江户各阶层的人口总数有100余万,超过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伦敦。大坂为当时商业的中心,有“天下的厨房”的美誉,江户时代在这里形成了全国市场的中心,活跃在城市的町人与进出大坂的商人使大坂成为当时最具活力的城市,人口也仅次于江户。另一个繁华的城市就是京都,18世纪初城内外人口达到36万左右。

城市的兴盛使商业更加繁荣。为保证商业的利益,批发商门组成同业公会,不断地积蓄起财富,出现了大坂鸿池、江户三井等大商人。

庆安县是哪个市的

简 历

毕井泉,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黑龙江省庆安县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72.01—1976.01

黑龙江省庆安县民乐乡农村劳动

1976.01—1978.02 黑龙江省庆安县民乐乡政府经营管理站电管站工作

1978.03—1982.02

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02—1984.09 国家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司工作

1984.09—1987.08

国家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司综合处副处长

1987.08—1989.03 国家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司综合处处长

1989.03—1994.03

国家物价局价格规划司副司长,综合司副司长

1994.03—1995.11 国家计划委员会价格管理司副司长

1995.11—1996.10

国家计划委员会收费管理司副司长(主持工作)

1996.10—1998.06 国家计划委员会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司长

1998.06—2001.07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司长

(期间: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7—2003.04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流通司司长

2003.04—2005.0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司司长

2005.09—2006.0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

2006.01—2006.0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秘书长

2006.06—2008.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03—2015.01

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5.0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分 工

负责总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司。

毕井泉

局长、党组书记

王明珠

副局长、党组成员

滕佳材

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五四

纪检组组长、

党组成员

吴 浈

副局长、党组成员

焦 红

副局长

孙咸泽

副局长、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郭文奇

党组成员、

食品安全总监

庆安县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的一个县。

庆安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哈佳铁路、哈伊公路、鸡讷公路穿境而过,距哈尔滨170公里,因为离省会城市哈尔滨市较近,不属于偏远地区。但如全国而言,黑龙江省都属于偏远地区。

庆安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首批授牌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历史沿革:

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由松花江专区管辖。同年9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铁力县,并入庆安县。1962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将原并入庆安县的铁力地区划出,恢复铁力县。

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庆安县隶属绥化专区。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级绥化市,庆安县隶属于绥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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