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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增停车位位置2021苏州停车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苏州近期公共的停车位有新增一些,所以大家在出行的时候停车肯定是会方便的。关于停车的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的的价格如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停车位置,之后方便停车。

苏州新增停车位位置2021苏州停车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有哪些调整

1、2021年,全市公共停车泊位将增加1.5万个。

全市将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夜间限时停车、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推进试点停车共享、建设P+R停车场、旅游换乘停车等专用停车场,完成年内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5万个以上的任务。2021年年底前,1000个停车场的动态数据将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接受动态管理。

2、2022年、2023年,全市年均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5万个以上。

3、三年内5000个停车场、100万个停车泊位信息数据全部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1)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因办理相关事务需要在政府行政机关及相应场所临时停放的车辆免费。各行政机关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各类停车场停车30分钟以内(含)免费;实际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照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3)各类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应当免费。

(4)经认定的轨道交通换乘停车场(P+R停车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换乘停车收费实行5折优惠。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道路停车泊位停车1小时以内(含)免费,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汽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停车2小时以内(含)免费;优惠存在交叉的,由消费者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间后计费。

停车指导价

备注:

(1)本标准适用于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各类停车场;其中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为政府定价,各区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辖区情况制定更优惠的收费标准,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其他类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2)政府制定门票价格的旅游景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采取计时收费的,当日收费的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0元。

(3)实行以次计费的停车场不实行以小时计费。

(4)大型车(黄牌照)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5)供沿街商家自备车辆白天停放(7:00~22:00),实行车位不固定、不预留的资源利用优先原则,商家应向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审核手续,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机动车(不含占道停放),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车主商定。

(7)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设施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标准。

市区公立医院停车费

备注:

(1)本标准适用于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公立医院配建的各类停车场。

(2)实行以次计费的停车场不实行以小时计费,连续停放以零点为起止点计次收费。

(3)实行以时计费的,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的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5元/辆;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此重新计时收费。

(4)大型车(黄牌照)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摩托车按非机动车寄存收费规定执行。

(5)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经营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6)上述收费标准适用于就医者(含陪护者、探视者),非就医者可按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市区住宅小区停车费

备注:

(1)上述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

(2)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包含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年检、保险、运行能耗等费用,机械设备的修理、更新、改造由产权人负责。

(3)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业主大会成立后,免费停车时间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临时停车实行计次收费,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

(4)上述标准为小型汽车的停放收费标准,大型汽车按小型汽车收费标准双倍计收。

时段性停车泊位

随着苏州城市汽车保有量升至全国第四,城区停车难题日益突出。不过,随着2020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后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时段性停车泊位正式上线,市民们关心的“停车难”问题将会有所缓解。

全面推广时段性路内停车泊位

在东大街、养育巷沿线,路旁就有着不少停车泊位。这些泊位旁都树立着一块标牌,标牌上清晰地标出了该停车泊位的收费时间段为7:00—21:00,收费标准为每小时8元。

其实,在全新修订的《条例》中,就对时段性停车泊位有了新的要求。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在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居民住宅小区、停车需求集中但现有停车资源无法满足的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区域周边道路上设置时段性路内停车泊位;市区内环城市快速路以内,现有道路不再新增全天性路内停车泊位,逐步减少现有全天性路内停车泊位,或者逐步将现有全天性路内停车泊位改成时段性路内停车泊位。”

在驾驶员眼中,停车难往往只是出门找不到停车位这样的直观感受。但这背后,涉及着不断变化的交通需求。正因如此,缓解停车难,需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而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你,也可以出一份力。比如选择拼车、乘公交、骑单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让我们携手并进,共解停车难题!

法律客观: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获得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路边停车收费标准也正式出炉。而具体的收费工作时间表为:5月启动路边停车的现场宣传,6月份免费试运行,7月1日起正式开始收费试点运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有哪些变化?下文为你介绍。深圳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基本不变收费标准在原来方案的基础上,将免费的时段从晚上10点开始提前至晚上9点,将原来最高285元/天的收费降低为265元/天。此外,还设立了5分钟的免费时长,供驾驶人操作申请时段。据悉,在收费区域上,仍维持一、二、三类,具体的收费标准仍基本不变。以一类区域为例,工作日的收费时段从上午7:30开始,首半个小时为5元,此后每半个小时按照10元的标准累加。非工作日则是首半个小时2元,此后每半个小时按照4元的标准累加。但是停放之初增加了5分钟的免费时段。夜间的免费时段原来是22:00-次日7:30,调整后为21:00~次日7:30。深圳夜间21:00—次日7:30路边停车免费为什么在听证会通过的方案上做修改?停放之初设置一定的免费时段,既能达到便民的效果,又有利于促使短时停车“快停快走”,提高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因此,可以在停放之初设置一定的免费时段。此外,听证代表反映,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停车场21:00已趋于饱和,晚归的部分车辆不得不停到小区周边道路上,因此,将夜间免费时段提前1小时至晚9点,将有利于缓解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深圳路边停车收费方式可采取预缴费方式《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明确了路边停车需按照标准缴纳停车位使用费。在费用收取方面,可采用预缴费的方式收取。如果临时停车时间少于预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将按相应的计费标准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时间少于预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一个缴费时间单位及以上的,余额退回驾驶人。此外,对于路边停车所缴纳的费用,将按要求上缴给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拥堵等,其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而对于不缴费或者未按照停车位标线停车的行为,将由市交警部门依照违反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规定予以处罚。在停车泊位的划定、调整方面,《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规定,泊位的划定需向社会公示,在设置点的所在社区公示10日,并通过调查问卷、交委的门户网站及媒体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深圳市交委、交警等部门需每年对路边停车的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并视情况对路边停车位进行调整。咪表卡余额可用于道路临时停车《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还专门规定:实施前原咪表停车项目停车卡的余额可继续用于道路临时停车。而此前,由于深圳路边停车采用的是咪表收费方式,目前仍有1900万元的余额没有退还给市民。而此次《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意味着咪表里剩下的钱有了着落。《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交委道路交通运输中心负责人透露,考虑市民对管理办法的理解需要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本次试点主要在竹子林、福田中心区、南山片区及罗湖田贝片区。具体实施将分三个阶段推进:5月份为现场宣传月,主要开展现场宣传及试点片区严管等工作。6月份为免费试运行阶段,市民可进行停车申请、虚拟缴费等操作,不进行实际费用扣除。7月1日起正式开始收费试点运行。自2012年以来,深圳多次公布路边停车收费的相关设想方案,并公开征求市民的意见,对社会进行了多次的公示。记者注意到,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多个热点问题,如谁来收、收费的责任界定、收费人员的管理等问题,在《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中予以一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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