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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加农业有何作用?

“互联网+农业”不是简单的在网上卖农产品,它是:

互联网加农业有何作用?

“互联网+农业”是一种生产方式、产业模式与经营手段的创新,通过便利化、实时化、物联化、智能化等手段,对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农业产业链环节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以“互联网+农业”为驱动,有助于发展智慧农业、精细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慧云信息tcloudit将“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相结合,为农业生产者提供覆盖建设阶段、生产阶段、销售阶段的全产业链“智慧农业”整体解决方案。

包括农产品溯源、智能大棚、物联网监控、水肥一体化、葡萄管家、品牌营销等技术已经成功应用。未来还有AI人工智能,病虫害识别防治等等新技术发展,服务新农村,造富新农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1、打通供应链条。支持大中城市和贫困地区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地和消费地以骨干企业为平台,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拓展销售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使用网络和用户终端等能力。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面。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鼓励大型电商企业为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并给予流量等支持。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探索优先收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在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收储基地。鼓励大中城市与贫困地区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指导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积极开展购销活动。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商务部、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粮食和储备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3、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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