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康禾绿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福建省康禾绿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2015-04-14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18号东南电化办公大楼第5层501室。
福建省康禾绿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1003375246353,企业法人傅木清,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福建省康禾绿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机械、农药、化肥、果品、蔬菜批发和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福建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2223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45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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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机器管理条例,第37条是什么
有。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0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号福建机控大厦,法定代表人为王会锦。
经营范围包括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投资开发(国家限制的除外);机械设备,电工电子产品,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汽车、小轿车),农业机械,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27家公司。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号牌、行驶证的,责令办理相关牌证,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无驾驶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转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暂扣或者吊销农业机械驾驶证;
(四)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收缴伪造、变造的牌证,暂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暂扣的拖拉机或者联合收割机;
(五)使用应当报废的拖拉机进行作业的,责令强制报废,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或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未按规定接受定期审验的,责令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补检或者补审,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七)拖拉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令按规定投保,并处依据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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