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奇农业网 > 农资 >

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处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三十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的,责令改正,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处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十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新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z/4_657307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