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鸭梨的发展策略
锁定鸭梨质量安全
阳信鸭梨素有“人间仙果”、“天生甘露”之美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鸭梨发展中小生产与大市场、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与“安全、优质、健康”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阳信围绕鸭梨质量安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建立鸭梨标准化生产工作体系。阳信县成立了鸭梨产业领导小组、鸭梨研究所、鸭梨开发公司和鸭梨技术学校,县、乡、村建立了三级技术推广网络,乡镇建有鸭梨技术服务队,专业村配备了专业生产管理人员,全县拥有农民鸭梨技术员8000多人。
推广鸭梨标准化生产规程。阳信制定了《阳信鸭梨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和《阳信鸭梨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把《阳信鸭梨标准化生产技术资料》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各户,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200余期,培训梨农3万人次,使梨农的技术水平和果品生产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施龙头企业创办基地,带动标准化生产。在阳信,无论那种所有制形式,谁能带动引领梨农实施标准化生产,就对谁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支持。阳信已建立了2万亩鸭梨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万亩鸭梨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1.5万亩鸭梨出口商检注册果园。随着鸭梨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优质果率大幅提高,深受国内外客商的青睐,阳信获得了“中国优质鸭梨基地重点县”称号,使这个小有名气的“鸭梨之乡”变成了“名梨之乡”。 冲破鸭梨绿色壁垒
林果管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农药灭虫、施肥助长,既省力又高产。而阳信却另辟蹊径,严格按照阳信鸭梨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剪枝、除草、灌溉、施肥和喷洒农药、科学杀菌杀虫,实施有机肥和农药分放。
阳信鸭梨在小手指大的时候,梨农就给鸭梨套上了双层纸袋,避免农药污染,使整个生长期不沾药、不蒙尘,打开纸袋可以直接食用。梨农管这种果实套袋技术叫给鸭梨“穿衣”。不仅如此,阳信县还根据不同季节的生产需要,聘请专家教授对梨农进行有机化管理技术培训,与高等院校共同研究推广了人工授粉、疏花疏果、配方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合理整形修剪等十几项先进技术,成功地培育出水晶梨、长把梨、早熟鸭梨等优良品种,大大提高了梨农的科技素质和有机化管理水平。
在阳信,鸭梨专业村也是畜牧专业村,以畜牧养殖提供鸭梨生长所需要的有机肥料,发展循环经济。为了鼓励梨农发展养殖业,农村信用社出新招,押林权证可贷款。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使原本质量上乘的阳信鸭梨品质更优,成为无公害、无污染、无残毒的果中精品,被国家确定为“绿色食品。阳信鸭梨种植面积达20万亩,总产量2亿公斤,梨农总收入2.8亿元,鸭梨已成为农民致富增收的“绿色银行”。 提升鸭梨美誉盛名
由于历史的原因,阳信鸭梨虽然久负盛名,却是无商标、无产地、无质量标准认证的“三无”产品,进不了大商场,出不了中国门。为进一步提升阳信鸭梨品牌形象,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阳信县在抓好提高产品质量和开拓市场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鸭梨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先后完成了“阳信鸭梨”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出口商检注册认证、绿色食品A级认证等品牌建设。1990年阳信鸭梨被指定为北京亚运会专用水果;1992年获首届农业博览会金奖;1994年获首届中国林业博览会金奖;1998年被评为名牌产品;2007年被评为“中华名果”;2008年被指定为北京奥运会专用水果……
许多国家为保证食品安全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对生产基地、产品保鲜和加工包装车间进行商检注册认证。阳信鑫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顺势而上,继完成出口泰国和香港地区的商检注册认证后,正在积极办理出口欧盟、东南亚、俄罗斯商检注册和EUREPGAP(欧洲农业良好规范)认证及ISO9000认证。
几经雕琢,阳信鸭梨终于成为享誉国内外的名牌产品。在品牌效应的带动下,阳信鸭梨不仅在国内市场独占鳌头,而且产品远销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营品牌,标志着阳信鸭梨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再造鸭梨特色品质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营养型水果成为新的消费需求。为适应国际国内市场需要,阳信加大了对功能梨的开发研发力度。
阳信按照多品种开发、系列化发展、早中晚熟比例搭配的发展原则,加大了优良品种引进、改良和开发力度。创造了新栽幼树“三年结果、六年丰产、八年亩产超万斤”的纪录,打破了“桃三杏四梨五年”结果的金科玉律,全县梨品种开发达56个。2006年阳信采用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出“富硒”梨,2007年成功开发出SOD梨。经中国农业大学植物生态工程研究所检测,每百克SOD阳信鸭梨中含4080个酶活单位,达到SOD鸭梨标准(国际标准为每百克鸭梨中含2000个酶活单位)。硒是人体生命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可增强人体的抗病能力;SOD是超氧化物歧化酶,能清除对人体有害的自由基,具有延缓衰老、美容养颜之功效。继富硒鸭梨、SOD鸭梨开发成功后,富硒黄冠、香蜜宝、早酥等早熟梨相继培育成功。
第一部分 种植、养殖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5〕59号 2005年2月3日)一、补贴对象:种粮农民。二、补贴标准: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三、补贴方式:原则上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并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通过发放储蓄卡(存折)予以兑付。2 农业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柑橘种苗补贴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财发〔2007〕13号 2007年4月5日)一、补贴对象:项目区种植柑橘无病毒容器苗的农民。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200元/亩。新建果园按更新定植50株/亩,补贴4元/株测算,改建果园按高接换种50株/亩、20个芽/株,补贴0.2元/芽测算。三、补贴方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补贴标准与供苗单位据实结算,农民按照实际定植或换种株数和单价,支付扣除补贴金额后的购苗款。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渝府发〔2007〕102号 2007年8月8日)一、能繁母猪补贴:按每头50元补贴饲养能繁母猪养殖户(场),其中中央承担30元、市财政承担14元、区县财政承担6元。二、能繁母猪保险补助:建立能繁母猪投保制度,保费由中央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承担10%,养殖户(场)负担20%。三、生猪保险试点:黔江、渝北、合川、忠县试点,9月1日正式启动。四、扶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300头以上规模的原良种猪场和500头以上规模的父母代良种猪场的改扩建予以支持,对推广高代次种猪进行补贴,今年安排300万元支持原种猪场引种,对人工授精良种公猪给予饲养补助。五、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对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的标准化规模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免收土地占用费和环境影响评估费;为年出栏生猪3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市财政对生猪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养殖贷款进行适当贴息。六、生猪防疫补助: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市级以上财政负担,对政府强制扑杀的生猪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七、实施猪肉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八、8月底前给城镇低收入者一次性临时补贴30元。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渝府发〔2005〕4号 2005年1月10日)从2005年起,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场职工、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07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渝办发〔2007〕31号 2007年2月7日) 对今年小麦、油菜生产实行直接补贴政策,对种植1亩以上小麦或1亩以上油菜的农户,给予每亩5元的生产补贴。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2007〕61号 2007年8月6日)一、保险品种和区域。保险品种为生猪、奶牛、柑橘(包括柠檬、柚子)3类,保险责任为:因自然灾害、病虫害、动植物疫病等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具体情况由招标文件和承保方投标时予以明确,并以此写入参保合同之中。保险试点区域为:在渝北区开展生猪和奶牛保险,在合川区开展生猪、奶牛和柑橘保险,在黔江区开展生猪保险,在忠县开展生猪和柑橘保险,在天友乳业公司开展奶牛保险。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确定。保险金额按照“保成本、维持简单再生产能力”的原则确定。生猪400元/头;奶牛6000元/头;柑橘1000元/亩。保险费率在招标方案中明确基准费率,最终以招投标的结果来确定保险费交纳的具体标准。三、投保方和承保方获得保费补贴的条件。投保方:为鼓励规模经营,结合农业保险的特点和重庆的实际情况,试点范围内的种植养殖农户、合作组织和企业等生产经营业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可成为获财政保费补助的投保人:(一)依法从事种养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养殖业对粪污处理应达到环保要求;(二)生猪养殖单户出栏50头以上;奶牛养殖单户5头以上;柑橘单户种植5亩以上;天友乳业公司采用整体投保方式;(三)自愿参加保险并交纳保费;(四)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自愿与承保方签订并遵守保险合同。承保方:按照有关规定,招标确定有意向、有资质、有实力的商业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的承保人。四、财政补助农业保险费。为鼓励农民和业主参加生猪等保险,四区县生猪、奶牛和柑橘交纳保费中,投保人只承担30%,市和区县财政补助70%。市财政与区县财政补助比例为:渝北区为5∶5,其他试点区县为7∶3。天友乳业公司集体承保的,由市财政补助70%,公司帮奶牛养殖户交纳保费15%,养殖户承担15%。奶源交天友乳业公司的养殖户,在试点区县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投保人购买农业保险时,只需支付投保人承担部分。五、农业保险试点时间。暂定1年。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渝办发〔2006〕27号 2006年2月6日)一、对通过公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二、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三、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按50%幅度减免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车辆通行费、疫情处理费、船舶过闸费;按20%幅度减免家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通知(渝办发〔2006〕159号 2006年6月30日)一、良种补贴:对养殖小区和20头以上母猪养殖户给予一次性基础母猪保种补贴。二、发展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兑现补贴。三、降低收费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我市境内的生猪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征收的工商管理费和检疫费按原标准的50%收取。9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86号 2007年8月14日)一、补贴对象: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范养殖户(场)。二、补贴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标准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据实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三、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1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2007年小麦条锈病综合防治进行补助的通知(渝财农〔2007〕23号 2007年2月5日)一、补贴对象:项目乡镇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二、补贴标准:对项目示范地按每亩5元标准进行补助,用于购买药剂。三、补贴方式:区县统一采购农资,分发给参与项目的农户。11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2007年超级稻及无盘抛秧技术示范项目实行补助的通知(渝财农〔2007〕29号 2007年2月9日)一、补贴对象:项目乡镇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二、补贴标准:对项目示范田按每亩12元标准进行补助,用于购买无盘抛秧剂和高效低毒除草剂。三、补贴方式:区县统一采购农资,分发给参与示范农户。12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2007年小春粮油作物免耕栽培实行补助的通知(渝财农〔2007〕30号 2007年2月9日)一、补贴对象:项目乡镇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二、补贴标准:对项目示范田按每亩25元标准进行补助,用于购买覆盖材料、肥料等农资。三、补贴方式:参与示范农户申报经审核无误后,区县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兑付给种植农户。13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06〕202号 2006月8月8日)一、补贴对象:生猪:单个农户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肉牛:单个农户年出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单个农户存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存栏奶牛50头以上。畜牧养殖符合畜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良种、圈舍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等达到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二、补贴标准:生猪每头补贴20元,肉牛每头补贴300元,奶牛每头补贴500元。三、补贴方式:农户申报经审核批复后,市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账户。14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渔业规模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06〕204号 2006年8月8日)一、补贴对象: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流水养殖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工厂化养殖达到700平方米以上、工程化稻田养殖达到100亩以上,养鱼品种、设施、技术等达到农业(渔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渔业规模化养殖应符合当地渔业发展规划。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渔业资金补助条件的给予农户一次性补助:新建养鱼池塘每亩补助1000元、新建流水养殖鱼池每平方米补助30元、新建工厂化养殖鱼池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新建工程化养鱼稻田每亩补助200元。三、补贴方式:农户申报经审核批复后,市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账户。15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做好2007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渝财企〔2007〕245号 2007年7月3日)一、补贴对象:一是凡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二是承包土地进行规模化粮食种植的大户和业主,三是实际种植粮食的国有农场和承包国有农场土地实际种植粮食的职工、大户和业主。二、补贴标准:全市已筹集资金总量按各区县粮食总量、播种面积、耕地面积三项指标测算单位补贴标准,一次性下达拨付各区县,具体标准由各区县制定。三、补贴方式:由区县具体制定。16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市级捐赠资金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旱灾后生猪补栏予以补贴的经费安排通知(渝财社〔2006〕198号 2006年11月7日)一、补贴对象:对存栏商品猪50头以上、存栏母猪30头以上受灾的生猪规模养殖户,按存栏量的20%进行补栏,对补栏的母猪、商品仔猪给予一次性补贴。二、补贴标准:补栏商品仔猪每头补贴40元,引进母猪补栏每头补贴150元。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全部由代理金融机构直补到养殖户。17 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07〕248号 2007年4月8日)一、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内,实际种植水稻良种的农户。由区县根据当地情况规定具体的享受补贴对象。二、补贴标准:按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元。三、补贴方式:补贴资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yz/3_657270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