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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人知四川省武胜县烈面镇残疾人员低保是多少求答案?!谢谢为上

近年来,广安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按照普惠与特惠、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方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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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低保方面,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将人均年收入在2100元以下的城镇居民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75元,人均月收入不足175元的,补足到175元;将人均年收入在693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对人均年收入不足693元的农村居民,补足到693元。2009年底,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残疾人5.2万人,已纳入城镇低保的残疾人2.1万人,占城镇低保人口总数的31.2%;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残疾人21.5万人,已纳入农村低保的残疾人6.4万人,占农村低保人口总数的28.3%。

(二)在医疗保险方面,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09〕37号),18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为每年个人缴费10元,18周岁以下的未在校且未就业的城镇居民和学生2009年度个人缴费5元,2010年度个人缴费10元,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个人不缴费;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2009年度个人缴费85元,2010年度个人缴费170元,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2009年度个人缴费45元,2010年度个人缴费9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为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目前,全市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残疾人2.96万人,占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口总数的9.8%;参加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人21.8万人,占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口总数的6.5%。

(三)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目前只在广安区进行试点。根据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安区府发〔2009〕54号)中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农村重度残疾人缴费”规定,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除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基本补贴外,由区政府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金100元(本人不缴费),如果重度残疾人本人愿意缴纳高于最低标准档次的,其超出部分由本人负责。截止目前,广安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残疾人5100人,占参保人数的3.2 %。

(四)在社会救助方面,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对有残疾人的低保家庭提高了救助水平,充分发挥临时性救济在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重要作用,如武胜县残联创造性的帮扶烈面镇瘫痪在床38的残疾人王伯华,为其解决低保、五保和护理资金每月共计420元。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广安地处国家贫困大县,财力薄弱,残疾人帮扶资金还存在资金缺口,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一)个别党政领导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基础薄弱,以致中、省、市残联的优惠政策不能很好地落实到村组和社区,极个别乡镇对辖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不了解、不关心,仅在每年的助残日期间走访残疾人,其他时间很少过问残疾人工作。

(二)残疾人低保标准偏低。除一小部分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外,其他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和老年残疾人)基本依靠家庭供养,一人残疾,全家贫困。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7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7.8元,很多残疾人享受了低保后生活仍很艰难。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不平衡,使得有些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效果不平等,处于最低收入边缘的残疾人很难被纳入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范围,如华蓥市和广安区的城镇低保政策落实得较好,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但其它县还需进一步加强落实。

(四)部分残疾人很难完全享受到社会保障政策。由于残疾人大多数处于贫困边缘,加上其本身生活困难,更没有资金交纳医保和养老保险,以致很难完全享受到国家的医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四、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残疾人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弱势群体,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情况牵涉千家万户,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实得如何,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建议各区、市、县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14号)等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加快残联系统组织体系建设,保证各级残联“五有”(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编制、有经费),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产和基本生活所需。建议民政部门积极推行分类施保政策,按照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个人收入水平和贫困综合状况作为享受低保的评估依据,不受指标限制,力争把符合低保条件及处于符合低保条件边缘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并适度提高残疾人享受城镇低保和农保标准,适度放宽降低低保准入条件,缩短城乡低保差距,重点救助一户多残和老残一体的家庭。建议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为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合、城镇医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政策帮助。建议教育局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贫困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

(三)各方联动,帮助残疾人增加收入。建议残联系统和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开展针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想方设法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建议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农业、畜牧等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启动资金和帮扶资金,鼓励有技术有条件的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创造性帮扶自强自立的残疾人自主创业,通过各种手段,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加大投入,促进残疾人保障事业发展。目前,全市的残联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部分区、市、县已由乡镇延伸到了村(社区)级,同时,也大大增加了经费支出。建议财政部门把残疾人事业经费预算随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而增加。建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与慈善机构、知名企业以及社会其他各界的联系,呼吁他们为全市残疾人捐款捐物,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力量。建议残联系统加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作力度,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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