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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互联网发展畜牧业的经济效益

(一)建立统一的网络平台

如何利用互联网发展畜牧业的经济效益

数据库是指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上的数据集合,内容丰富、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源是畜牧业信息技术的关键。美国对于信息有句名言“输入的是垃圾,输出的也必然是垃圾”。指的是你制造“假数据”给计算机,它也给你造个“假结论”。根据不同用户对信息需求多样化的实际,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加工工作。保障建立一个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数据库。例如,美国建立了畜牧信息数据库系统,包括饲料、活畜和畜产品的价格、销售、库存、运输和进出口等很多动态信息,同时将信息及时地向网络传送,全国各地的政府、研究所、大学、企业、饲料厂等都可以随时随地的查看到这些数据,以进行市场预测和生产决策。转变了政府职能,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

同时加速推进畜牧信息网络工程的建设,加强标准和技术平台的建设,建立统一的网络平台,建立以各省畜牧信息中心为枢纽,上联农业部,下通至全省各地市、县、乡的畜牧信息、网络体系,并使畜牧信息网络与畜牧业龙头企业,全国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养殖大户、畜牧业科研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

(二)完善畜牧信息网络建设

互联网上最主要的信息发布方式就是通过建立234网站,在234网站上输入最新的信息,通过各种网络传播形式向互联网用户进行宣传。目前我国互联网222站点数已达几十万个,而其中畜牧网站却很少,并且其内容也是一般介绍、宣传性的信息居多,对广大用户具有指导价值的信息少。所以,完善畜牧信息建设应着重以下方面。

1、要加强畜牧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开展畜牧信息员培训,拓宽信息渠道,推广信息来源,搞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一支自上而下的、高效、灵活的畜牧信息采集、整理、发布队伍;

2、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站中的栏目,增加一些对用户具有指导意义的信息栏目,例如“供求信息”、“市场动态”等实时信息;

3、要加大网站的宣传、推广、普及,农民、养殖户是畜牧信息使用的主体,必须使他们学会在网上获取信息,分析信息,使网站上的信息真正的用于生产实际中,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也是建立网站的最终目的。

三、推进畜牧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的作用

将畜牧信息化建设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中,确保资金的投入,加快农村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对生产者乃至整个畜牧业经济的发展都至关重要。畜牧信息化建设非常需要政府给予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资金,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有市场潜力的信息服务,应当积极探讨有偿服务的方式。通过机制创新,广泛调动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畜牧信息化工作的宣传,提高人们的信息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广泛深入的宣传畜牧信息知识,宣传信息化对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果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畜牧信息数据库系统,而其中的信息不能被有效的利用,那么对于所建立的数据库系统也失去了意义。当前人们的信息意识还很淡薄,还存在一些人对信息熟视无睹,很多有用的信息在他们看来都一文不值,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还有一些人则对信息不加分析、核实和选择,全盘接收运用。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应当引导他们正确地利用信息,逐步提高人们获取信息和开发利用信息的能力。

积极推进畜牧信息化的发展,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采用信息技术可使饲养户了解市场信息,产销结合,使需求与供应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出现“买难”、“卖难”的现象,同时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服务,必须采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引导生产,开拓市场,搞活流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只有依靠最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改造现有的产业,使之能适应国际经济的大环境,并能融入其中参与竞争。

法律分析: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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