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南省农村宅基地标准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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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8 20:39:46
谢长伟表示,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按照省政府部署,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选取巩义、长垣两个市,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综合改革试点。
在此基础上,借鉴上海、浙江等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1月29日由省政府印发试行。
谢长伟介绍,《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宅基地标准。其中,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一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分(134平方米);人均耕地一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分半(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三分(200平方米)。
新批宅基地要优先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用地,严禁占用耕地。
审批时,要按照村民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确保农村宅基地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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