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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王庄镇的经济概况

镇村企业的五大支柱企业是姚王庄蔬菜批发市场、滦南县油脂化工厂、滦南县合成化学厂、艺海金属有限公司、前麻湾砖厂。2003年该镇工农业产值36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10 元。 姚王庄镇作为蔬菜生产的专业镇,有“蔬菜之乡”之称。该镇实施专业化生产,相继实施了“三个一工程”(即人均一亩菜,户均一亩棚,村均建一个高效棚菜种植小区)。28个行政村已有23个村发展成为蔬菜专业生产村。改镇共有耕地2.9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了2.25万亩,蔬菜播种面积达到了4.8万亩,年产蔬菜20万吨,销售收入达到了1.2亿元。

姚王庄镇的经济概况

区域化布局

该镇南部如李营、李庄、白庄等村以发展甘蓝.尖椒等错季菜为主,并以石桥、土桥、胡许庄为中心发展了两千亩的特菜生产基地,重点发展了莴笋、散叶生菜、莜麦菜等。现在以莴笋发展最快最好。莴笋的上市期正是春节前后,主要销往北京、天津、广州等各大城市,销路非常畅通,价格逐年上扬,效益明显高于甘蓝,种植面积正在逐年扩大。在该镇北部各村则重点发展传统大白菜生产,并建成了以独屯为中心的千亩小拱棚韭菜生产基地。

发展高效农业

全镇设施蔬菜面积2.05万亩,占全部种植面积的80%以上。主要的生产设施是加苫的冷暖棚。加苫冷暖棚的高度一般是1.4-1.7米,受设施条件限制,主要生产甘蓝和尖椒等植株较矮的蔬菜。为了增加姚王庄镇蔬菜的花色品种、提高市场竞争力,镇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进行设施优化改造工程,即拆除拱棚建造高标准的日光温室。在2005年共建日光温室395座,实现了首批设施优化改造工程。温室建成后他们引进新品种和新种植模式,种植效益大大得到提高,温室效益平均是小拱棚的1.5-2倍。

无公害战略

该镇政府农办在每年蔬菜生产关键季节都印发无公害生产技术材料发送到农民手中,每年组织大规模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7次,镇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蔬菜无公害生产的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菜农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进行生产。

在2003年建成了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并于2004年3月份顺利通过省级无公害基地复审。该镇还在李营村建成了占地100亩的生态农业园区,园区内生产的蔬菜产品能达到绿色食品A级标准。

品牌战略

姚王庄镇积极引进甘蓝和尖椒新品种,甘蓝品种采用抗寒性好,不易未熟抽薹,早熟性好且品质优良的品种精选8398和春甘45;尖椒选用特大牛角椒冀冬35和海丰68,这几个品种都非常受客商的欢迎,并注册了“清河沿”商标,现在“清河沿”牌甘蓝和尖椒已列全唐山市十大农产品品牌之首,在京.津.唐.秦及东北市场享有极高的声誉。“清河沿”牌甘蓝已远销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

产业化经济链条

该镇采用市场+协会+基地+农户”模式,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姚王庄果菜批发市场始建于1992年,近几年镇政府每年投巨资加强批发市场建设,现已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管理规范化、计量电子化、计算机全国联网。市场年交易量20万吨,交易额1.2亿元,发展成了唐山市的龙头企业。市场的有序建设不仅解决了群众卖菜难的问题,同时极大的促进了该镇棚菜规模的发展。

姚王庄蔬菜批发市场

镇办企业姚王庄蔬菜批发市场是该镇及邻近地区蔬菜外销的主渠道。该批发市场占地48亩,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一流,拥有较标准的交易大棚和先进的服务设施,实行电子过磅和微机结算,建立了面向全国的蔬菜信息网站,年交易量达20万吨。依托蔬菜批发市场2002年成立的蔬菜经济人协会,拥有注册经济人会员120人,承担着引进服务外地客商和组织蔬菜货源的任务。 姚王庄镇的各类工业企业在原有基础上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参股等形式全面完成改制,形成了以润滑油生产、金属制品加工、面粉加工、纸箱生产和制砖为主的十几家非公有制企业网络。全镇工业企业固定资产7500 万元,年产值25600万元。滦南县油脂化工厂、滦南县合成化学厂、艺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前麻湾砖厂等几家重点企业运行良好,是镇内工业企业的支柱。草制品加工、运输服务等副业也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草帘机110台,大型客运车辆12部,年产各种草帘500万张。主导产业棚菜种植也带动了与之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全镇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门店32家。西起姚王庄东至曹杨碾村建起1.5公里长的商贸一条街。

为避免产业单一带来的市场风险,政府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增加致富手段。努力发展新型林果产业和畜牧养殖,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多种经营,避免产业单一带来的市场风险,增加致富手段。建成了以郑庄为中心的葡萄园区300亩;以党庄、南张庄为代表的大棚桃面积350亩。养牛业、养羊业、养鸡业也发展较快,并向小区养殖方向发展,已建成各类畜牧养殖小区15个。珍稀毛皮动物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貉子、狐狸等珍稀毛皮动物年存栏规模达到了10万只。

2017年目前陕西在农业项目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那家庭农场创办有没有什么补贴政策?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2017年陕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补贴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陕西合作社补贴政策

 一、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二、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三、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一般要求有科技成果)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2017年陕西家庭农场补贴标准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规范我省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条家庭农场经营范围除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休闲观光农业外,可兼营与其经营产品相关的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第四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家庭农场的认定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家庭农场的申报受理、条件审查、实地考查和认定工作。家庭农场认定采取自愿原则。家庭农场认定不收取认定费。

 第五条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备案工作。

 第六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和监测指导,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第七条家庭农场认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农场劳动力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二)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

 (三)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土地流转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

 (四)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有生产经营记录,有会计核算资料;

 (五)产品商品率达到95%以上;

 (六)产品应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或以上质量安全标准;

 (七)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的,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以上未涉及的区域主导产业,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认定条件和标准。

2017年陕西家庭农场补贴程序

 (一)申报。农户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认定申请书;

 2.农户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情况等);

 3.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4.从事养殖业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有关凭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签署意见,报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查,形成审核意见。

 (四)评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

 (五)公示。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在县级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颁证。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备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家庭农场,须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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