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秸秆,是指水稻、大(小)麦、玉米、油菜、大豆、棉花以及其它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的统筹领导,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农业、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公安、财政、国土、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安监、农机、农经、供销、质监、农业资源开发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投资、土地、运输、价格等政策措施,按照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原则,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体系。第六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国土、农机、供销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城市管理、水利、交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对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第二章 秸秆综合利用第九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机等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依据本地区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合理确定秸秆用作肥料、燃料、饲料、基料和工业原料等不同用途的发展目标,统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布局。
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应当与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第十条 从事种植业的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应当及时收集、处置秸秆。第十一条 鼓励、引导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采用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部门应当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指导,合理制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并监督执行。第十二条 鼓励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改善能源结构。
鼓励和引导企业、家庭使用秸秆资源。第十三条 鼓励养殖基地(场、户)和饲料生产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第十四条 鼓励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秸秆育苗等产业。第十五条 鼓励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建筑材料、包装材料、餐具等产品生产,减少木材使用。扶持发展秸秆编织业和秸秆工艺品加工业。第十六条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开发、引进、推广。第三章 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第十七条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随意弃置秸秆。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县镇为主、村组落实的防控机制。第十九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对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的监督管理,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
秸秆残茬如何还田?
巨型水稻目前并不会全国推广,因为巨型水稻仍然在实验阶段,虽然这一次的巨型水稻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胜利,但巨型水稻的研究依然没有正式结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巨型水稻至少还需要再等半年到一年。如果巨型水稻能够获得批准,并且能够保证产量,巨型水稻将会全国大面积推广。
一、巨型稻的介绍:
“巨型稻”顾名思义是“大”,平均每蔸水稻植株高1.8米,最高达2.25米,株形高大、茎秆粗壮,单穗最高实粒数达到800粒,比一般常规水稻的生物量大50%以上,预计亩产可突破1000公斤。巨型稻”已被中国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确认是一种水稻新种质材料。“巨型稻”拥有较好的口感,经农业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鉴定米质“达到优质稻三级标准”,突破了杂交稻育种“高产不优质,优质不高产”的难关。
二、巨型稻的气候种植条件
水稻喜高温、多湿、短日照,对土壤要求不严,水稻土最好。幼苗发芽最低温度10~12℃,最适28~32℃。分蘖期日均20℃以上,穗分化适温30℃左右;低温使枝梗和颖花分化延长。抽穗适温25~35℃。开花最适温30℃左右,低于20℃或高于40℃,授粉受严重影响。我国稻作分布广泛,从南到北稻区跨越了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和寒温带5 个温度带。从总体看,由于纬度、温度、季风、降雨量、海拔高度、地形等的影响,我国稻作区域的分布呈东南部地区多而集中,西北部地区少而分散,西南部垂直分布、从南到北逐渐减少的格局。
三、“巨型稻”在三个方面较普通水稻具有明显的优势 1、是在秸秆综合利用上效益更佳。巨型稻的秸秆可以作为编织物,当做稻草还田的有机肥,以及增量牛畜饲料。 ? 2、是在发展观光农业上更具有优势。可以较普通水稻更好地进行田间造型,实行艺术观光农业、稻田种植业。 3、是在稻田养殖上,也更具有优势。“巨型稻”株形高大,稀植,叶茂且冠层高,为蛙、鱼和泥鳅等稻田养殖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夏新界团队通过实验证明,与常规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相比,“巨型稻”稻谷产量至少提高一倍以上,青蛙、泥鳅、稻花鱼等养殖的成活率也提高了一倍以上,产量提高了1.5倍以上。
分不同作物,其秸秆残茬还田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小麦秸秆还田 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均匀铺放整秸秆或均匀抛撒碎秸秆,麦秸切碎长度应≤15厘米,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北方旱区宜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下一茬作物。北方其他小麦产区宜补施氮磷肥后立即旋耕或耙地灭茬达10厘米深,或用高柱犁深耕翻埋达23厘米深度,并及时镇压消除架空;南方麦稻产区宜放水泡田,田面水深3~5厘米,采用旋耕埋草机或水田驱动耙进行埋草整地作业,为水稻栽插准备条件。
(2)玉米秸秆机械粉碎还田 使用玉米联合收获机配套的秸秆粉碎装置或拖拉机配套秸秆粉碎还田机具,将摘穗后直立的玉米秸秆粉碎抛撒在地表,粉碎长度<10厘米。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北方旱区宜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下茬作物。其他地区每公顷还田7.5吨秸秆时需补施300~600千克速效氮肥或150~225千克尿素。随耕翻作业深埋于距地表20厘米以下土层,使秸秆与肥土混拌均匀并及时镇压消除架空。
(3)玉米根茬粉碎还田 可采用手扶拖拉机配套单行或轮式、履带式拖拉机配套2~4行根茬粉碎还田机作业。工作部件入土不少于10厘米深度,漏切率不大于3%,粉碎长度<5厘米。耕翻埋压作业可采用铧式犁完成。
(4)玉米整秆覆盖还田 人工收获玉米后让秸秆直立在地里,以免秸秆被风吹走。免耕播种时将秸秆按播种机行走方向撞倒,或用人工踩倒。适合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北方且冬季风大的地区。
(5)玉米小麦留茬覆盖还田 在北方风蚀严重且农作物秸秆需要综合利用的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采用机械收获时留高茬,割茬高度控制在玉米至少20厘米,小麦至少15厘米,残茬留在地表覆盖过冬,春播时用免耕播种机或浅旋灭茬播种机复式作业。
(6)水稻秸秆还田 联合收割机收获水稻,切碎稻秆抛撒在田中,放水泡田,田面水深3~5厘米,采用旋耕埋草机或水田驱动耙进行埋草整地作业。该技术适宜双季稻或多季稻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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