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新政三年内限卖
南京楼市新政三年内限卖
南京房市调控再出重拳,5月13日出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和《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销售规则》,新政均于今日(5月14日)起正式执行。
南京新政重点:南京楼市新政三年内限卖
新购房:购房人(家庭、单位)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
通过赠与转让住房:赠与人办理转让手续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开盘公证处摇号:
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商开盘需由公证机构主持公开摇号,购房顺序根据摇号结果决定。
1、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
2、新房必须摇号,包括酒店式公寓。
3、开发商不得要求提供银行定存证明等。
调整土地出让:
地块竞价达到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竞争保障性住房面积,面积多者竞得,所建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纳入房价准许成本。
选择河西新城、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等区域和江宁、仙林地铁沿线的部分地块,采取“限销售对象、限房价、限套型、限转让、限销售、竞地价”的出让。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楼市新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南京最新购房资格政策如下:
1、新居民,购房前2年内按月缴纳社保1年,即可购房;
2、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房;
3、购买止赎房,必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
4、8月1日以后新成交的房屋,未满5年的,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5、新房销售,建立购房意向登记制度。对热门楼盘实行公证抽签、积分排名等制度,限售期由取得房产证后3年延长至5年。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6、二手房销售建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制度,不得接受和发布明显高于本市线上线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的挂牌价渠道;
7、土地拍卖,强化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严格审核购地人资质;
8、购房者被骗5年内不得购房;
9、严把首付款关,加强贷款管理。
法律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二)点规定。
(四)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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