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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给别人买房时做担保,有什么风险吗?

为他人办理贷款拿自己的房子抵押,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明确: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我的房产证,给别人买房时做担保,有什么风险吗?

此时,就存在因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房屋所有权人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情况。虽然房屋所有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自己房屋被优先受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却无从保障,除非在房屋所有权人在为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前,先行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或者保证(最好是连带保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人民网-小心损失:亲戚贷款找男子借房产证给银行看

法律分析:在办妥房产证及抵押权后解除担保也不是不允许的。必须是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三方共同约定协商,才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并办完抵押手续后的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有一下几种情况。

(1)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2)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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