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德办的房贷为什么要去津市办还款
应该是贷款银行在津市。
还款不可以异地办理。借款人必须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不可以在异地办理提前还房贷。只能在申请地的银行办理,并且申请人与贷款方(银行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协商一致,才可以办理提前还款的。
办理房贷提前还款要注意以下事项:1、银行允许的提前还贷时间不同。大部分银行要求还贷满一年之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部分银行能随时提前还贷,在提前还款时要注意贷款行的还贷时间。2、一般房贷的贷款年限在10年以上,在这个周期里银行调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处在降息通道中,显然是越快调整越划算。3、不管是提前还款还是按合同还完贷款的,还完贷款后一定要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2、《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224号第十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均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所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3倍。
二、其他县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8年,全市县市区(除安乡外)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中均包括了基本工资、津补贴、第13个月工资、绩效工资、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等工资,其中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的有:武陵区、鼎城区、德山经济开发区;列入单位部门预算的有:桃源县、澧县;汉寿县、石门县、津市市、临澧县虽然只将部分工资(基本工资、津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但都同意各单位自筹资金,将其余工资纳入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工资基数,津市市还将车补列入了预算,临澧县2018年为教育系统职工追加了2000多万元公积金配套预算,配套缴存绩效工资等的住房公积金。
三、现实需求
1、近三年来,受楼市火爆行情影响,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旺盛,目前全市贷存比已达99.02%,安乡管理部的贷存比为91.33%,且各管理部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实行了预约排队,年初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对全市的公积金提取、个贷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并将逐步实行组合贷款,以缓解资金需求矛盾。如:各管理部将按收支平衡原则以收定支确定个贷规模;职工的个贷额度将与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缴存工资基数挂钩。
2、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如果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不随工资收入相应增长,那么,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的能力将不断下降。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目前只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两项工资,还有行政编的第13个月工资、绩效工资、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等均未纳入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广大干部职工要求提高待遇的呼声很高。经初步测算:
(1)、全县行政编第13个月工资需财政配套资金76.8万元(2000人*3200元*12%=76.8万元);
(2)、绩效工资以2018年数据测算需配套资金240万元(2000万元*12%=240万元);
(3)、综治奖需配套资金85.8万元(715万元*12%=85.8万元),
(4)、以上三项合计402.6万元。
四、建议
1、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项目,逐年增加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属于干部职工工资范围而未列入财政预算配套补贴的部分,允许各单位自筹资金,为单位干部职工补缴。
(代表:卞四安)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回复
卞四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财政统筹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筹集、融通住房资金,大大提高了职工的商品房购买能力。发展住房金融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得以进一步推行的动力。从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到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我国城镇已开始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定位于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从福利住房体制下,以筹集建房资金加快职工住房建设为主要功能,演变为福利住房体制结束后市场住房体制下,以发放低息个人购房贷款为主要功能,为我国城镇住房体制市场化顺利转轨、引导职工住房观念转换、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培育促进住房金融服务业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支柱产业形成,发挥了巨大的历史积极作用。
安乡县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紧随上级政策步伐,县财政对供养人员的缴费补助标准也逐步增长,从基本工资的5%增长到基本工资6%、7%、12%,到2015年起按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津补贴之和)的12%安排,财政补助总额从2008年不到60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6700余万元,增长10倍多,为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起到了很好的杠杆作用。
随着干部职工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住房条件要求的不断上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需求旺盛,我县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偏低,缴存额仍不能满足需要,这主要是由于我县困难的现状造成的。我县是一个财政困难县,财政收入规模、人均财政收入均处于全市最低水平,随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三大攻坚战”资金需求的不断上涨,县财政现有财力已捉襟见肘,预计2019年仍没有财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财政缴存基数。同时考虑到各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均来源于财政拨款,以及规范支出、避免出现苦乐不均的情况,县财政也不建议放开单位自筹资金缴存的笼子。
今后,随着县财政收入规模的增大,收支矛盾的缓解,县财政仍将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增加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金额,缩小与其他区县差距。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还请您继续对财政给予关注与支持,督促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促进我县财政取得新的进步。
安乡县财政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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