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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2005版进不去

维护中。研究生管理系统不能登录的原因,是系统正在维护中,可以稍后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或与教务处联系确认故障类型及修复时间。江苏大学,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江苏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2005版进不去

2020年江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找导师或相关老师咨询、制定复习计划。

1、江苏大学刷分不及格可以找自己的导师或所属院系的教务处等相关老师咨询,了解具体挂科原因以及是否有可能申请重修或补考等。

2、江苏大学刷分不及格需要针对自己挂科的课程,制定相应的复习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提高自己的成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江苏大学 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学工处、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具体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工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四条 各学院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专业带头人、系主任、教学秘书组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一年级本一、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

第六条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 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人数的 10% 。

第七条 转专业可采用 笔试、面试等多种考核方式。考核重点为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了解和学习潜力等。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必修课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 15% 者方可申请转专业。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一)受纪律处分者;

(二)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者;

(三)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被录取者;

(四)相关教育部门指定录取专业者;

(五)第一学年修读课程考试出现不及格者。

第五章 操作程序

第十条 每学年 第二学期期末,教务处公布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第十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 江苏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初审和公示,并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审批后报教务处。

第十二条 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 进行考核,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面试,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三条 教务处按照转专业计划和专家组推荐意见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第六章 学籍与管理

第十四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进入所转入专业学习。第三学期开学初, 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选课与学籍管理中心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已获得学分按照《 江苏大学 学分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及时补修。

第十六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的一年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 江苏大学 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 江苏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 2010 〕 346 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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