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里面有什么用来测量的仪器?(急需回答,请速回复,谢谢!)
干、湿球温度计,湿度计,气压计、风向标,风速仪,地温表,雨量筒,蒸发皿,太阳辐射仪,探空球等.以上的仪器观测用的都是标准型号。风干一般用十米的。人工目测就是用眼睛看,一般就观测能见度和云量的时候用目测。剩下的指标都是用仪器测。你是要建气象站么?还是小型的观测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技术装备的管理,实现其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气象业务、服务现代化建设所需技术装备的性能和质量,根据《气象技术装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技术装备列装系指由国家气象局统一管理并列入气象部门基本业务使用的技术装备。其范围包括:
(一)根据气象业务、服务的需要,新研制开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
(二)在原理、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比原有气象技术装备有重大改进,并且在技术性能或者使用功能等方面有明显改变的气象技术装备;
(三)在基本气象业务中择优选用的通用仪器、设备。第三条 气象技术装备列装分为:立项、试制开发和选型改造、业务试用、列装推广应用等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应当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互相衔接,协调一致。第四条 技术装备的列装以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业务技术体制为主要依据,必须符合产品技术发展趋势、国家工业和技术发展政策。列装的技术装备应当具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业务适用、维修方便、零配件供应有保证等特性。第五条 除列入基本气象业务使用的技术装备以外的气象科研、教学、办公、后勤等非基本气象业务的技术装备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第二章 列装管理组织及职责第六条 气象部门技术装备列装管理的协调方式为定期召开专门研究技术装备问题的专题局长办公会议,会议主要研究、决策气象技术装备列装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协调列装各环节的工作。列装日常工作由国家气象局技术装备主管部门负责。第七条 参加为研究技术装备而定期召开的局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包括天气、气侯、科教、计财和装备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第八条 有关技术装备科研、开发、业务布局、供应等,按照国家气象局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第三章 技术装备立项第九条 气象技术装备立项,由业务、科研、装备等主管部门根据气象事业发展纲要的要求和气象业务、科研、装备规划的安排,经可行性论证确定属基本气象业务系统需要配备的技术装备项目,由提出项目单位按照年度向国家气象局技术装备部门提出立项意见,汇总后报国家气象局审议,同意后立项。第十条 为保证气象业务使用的技术装备符合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要求,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投资造成浪费,气象技术装备必须经审批同意正式立项后,才能组织试制、开发和生产。第十一条 立项审批的重点是审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确定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落实技术装备试制和开发改造经费。第四章 试制开发和选型改造第十二条 技术装备试制开发和技术改造的主要任务是对已立项的技术装备项目制定技术条件,通过组织试制、开发、技术改造工作,形成产品样机和有关技术图纸、资料、文件,并通过成果鉴定者设计定型。第十三条 技术装备的试制开发和技术改造由项目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不太复杂的气象仪器设备或者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落实承担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技术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的义务。第十四条 技术装备试制开发和技术改造经费根据项目任务的不同,分别通过以下不同方式进行安排。
(一)以科学试验为主,具有探索性的气象技术装备,涉及全局性重大攻关项目和涉及原理性的样机,应当列入国家气象局科研计划,其费用从科研经费中列支。
(二)与业务应用结合紧密,可以直接用于业务的技术装备开发、技术改造和选型的项目,其费用从业务经费中列支。
(三)建立国家气象局技术装备开发基金,用于支持在原理、技术上比较成熟,近期可以在业务上应用的技术装备开发、改造项目。第十五条 组织技术装备试制开发的和技术改造,首先应当制定明确的技术条件,最后需要提供不少于两台正式样机,并具备齐全的技术设计资料。第十六条 样机试制开发结束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合同或者协议规定以及技术条件组织对样机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试用考验。第十七条 试用考验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是对试制样机按照技术指标要求进行静态测试和台站试用考验。第十八条 试用考验样机,在试用考验前后应当分别组织静态测试,对样机进行检测鉴定,并由检测单位提交静态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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