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养狗厂需要办什么手续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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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12 10:2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小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2、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4、如果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省农业厅审批发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延长县人民政府-畜禽养殖场营业执照等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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