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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别人办理房产证的委托书怎么写?

法律主观:

委托别人办理房产证的委托书怎么写?

当事人(自然人)不能亲自办理能亲自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应当对授权人按照规定办理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承担民事责任。到当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约300元。公证处将为您提供格式文本,您可以选择文本中的委托事项和有效期。客户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只要您自己携带这两件事。产权证书费用:住房付款×2%契税:房款×1、5%(小于140m2普通住宅)房款×3%(除小于140m2、普通住宅以外的其他商品房)。房地产转让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地址: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地址:委托原因及事项:我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在我忙于工作,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权代表,我处理以下事项:1:办理房产立契转让,税务登记及所有相关手续。2:代为领取房产证: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和贷款资金转让,解冻等所有相关程序。办理上述事项时,委托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我都同意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客户有转让委托权。客户:年月日。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房产证委托书怎么写

办理房产证 的委托书转让当事人(自然人)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出具 授权委托书 ,且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由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应对授权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 房屋所有权 事宜 承担民事责任 。到当地的区或者市公证处办理一份委托公证300元左右。公证处会提供给你们格式文本,你在文本上选择委托事项、委托有效期限就可以了。委托人要带好自己的 身份证原件 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只要你本人带这两样东西去就可以的。 房产证费用 :房款×2%,契税:房款×1.5%(小于1402的普通住宅)房款×3%(除小于1402的普通住宅以外的其它商品房)。 办理房产过户 的委托书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暂住证号:住址: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暂住证号:住址:委托原因及事项: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2:代为领取房产证。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有转委托权。委托人:年月日。

委托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先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如果是当事人在取得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可手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若不能提交委托人的证件时,委托书必须先经过公证处公证。若是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情况下,所提交的委托书应该先经过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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