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合同是怎么操作的
1、查询相关信息
购房者可以登录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自己计划购买单位的相关信息,如该单位是否可售,是否有限制销售等情况。同时,在公众信息网上,还可以查看合同模,先了解合同上可能约定的相关内容。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一般来说,售房者会在进行网上签订合同前,先将合同范本给购房者确认,如果购房者没有疑议,再进行网上签约。此时,购房者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一般合同内容应包括交易单位的基本信息、售价与付款方式、办理房产证时间等,并应对违约责任有清晰的说明。
3、进行保存合同
双方确认合同条款无需修改,即保存合同。在这一步骤时,购房者设置购房密码,千万不要忘了密码,徒增麻烦,当合同签订并保存后,就可进行打印。
4、完成网签
双方将合同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双方签字,网签完成。
网签要注意的问题
1、审查房屋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
如果房屋有了预售证许可证,一定程度上就说明房屋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些都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需要多加注意。
2、采用统一印制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否则就会引起纠纷。
3、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对等
有一些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购房者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规范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
有的售房者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5、确认交房的日期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对方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一、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
我们可以到房屋所在城市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可以通过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的网站进行查询,这里需要输入产权人的姓名和产权号。这种查询方式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但是能了解的情况较少,只能了解房产证的基本情况。
在网上查到的一般都是备案号,有备案号的房子是有一定保障的。有了备案号就说明了购房合同已经在网上进行备案,没有你本人的签字同意,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你的房子进行处理,这个备案后打印出来的合同就是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有效证明。
2、房产局查询:
如果想要知道更多更详细的个人房产证信息,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这种查询方式比较麻烦,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也比较多,但是相对来说,对于房产证的信息也能了解得更加清楚一些。可以通过进入当地房交所网络查询系统(XX市XX区房地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有些地区房交所的系统在网上查不到,需要到房交所交易大厅的自动查询机上查询。可根据 (楼盘页面)查询到具体楼栋-单元-楼层-房号,查询到你这笔交易的受理编号。通过受理编号,退出到系统主页(查询页面)输入编号就能查询到每个步骤,以及现在受理的具体单位、受理类型、接手受理时间。以及还有多少个程序。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不同情况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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