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奇农业网 > 百科 >

电动车安全手抄报内容

电动车安全手抄报内容如下:

电动车安全手抄报内容

范文一:

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适时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每小时25公里,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范文二: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需要驾驶证,应当严格遵守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行为: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或者加装车篷、挡风罩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的车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斑马线骑行;醉酒驾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驾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在统一施划的停车区域之外停放车辆,占用盲道、人行道;在建筑物内共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其他影响安全驾驶、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范文三:

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可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bk/6_6572042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