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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买房需要几年社保

在天津买房需要在三年内连续缴纳两年社保或者完税连续两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才可以获得在津买房的资格。

在天津买房需要几年社保

办理贷款买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有天津本地的联系人或担保人;开具天津本地收入证明和流水;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购房合同或协议、住房贷款申请表等。

另外,对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并在天津市工作生活的,其在天津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初次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懂点买房知识。

首先,购房者在有购房想法的时候,需要对房产知识进行了解,买房者最忌讳的便是对房地产知识没有做过多的了解便一头扎进了楼市,结果往往免不了吃亏上当。因此,买房之前,掌握一定的买房知识是很有必要的。了解当前楼市环境以及实时楼市政策,把握买房时机。还需要了解品质好楼盘应该具备的条件,做好保值抗跌准备。

2、明确购房需求。

对于自己有什么购房打算,想要购买什么样的房屋,购房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然后根据自己的买房需求来考虑房屋的大小,楼层,位置等等,如果购房者买来自住,那么应该结合家庭成员的情况关注周边配套和出行是否便利,尽量靠近市区或工作区等。

3、实地看房。

买房看房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进行实地看房,如果只是看平面规划图,不能直观的接触到该房屋的用材质量等等,购房者需考察小区环境和周边配套,配套影响居民的生活品质。此外,要仔细观察户型,好户型能给业主更高的生活享受,一般来说,格局方正、明厨明卫、动静分明的户型是好户型。

4、楼盘细节要打量。

楼盘的相关信息购房者也是需要进行了解的,很多时候人们除了关注价格、区域、配套等大方面之外,会比较容易忽略楼盘的细节,比如停车位配比与使用情况、地下车库的设计、楼间距、小区的居住环境与氛围等等,而这些细节问题又会对购房者日后的生活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所以万万不能忽视。

5、要守住价格底线。

买房最忌讳的事情就是冲动和急躁,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不要轻易听信售房人员的话,在确定了规划之后,就圈定了相关区域和价位,然后多方面留意符合要求的房产的消息,在任何时候都要守住价格的底线,千万别轻易松动,否则就会增加购房预算,影响正常的家庭财务状况。

6、学会计算面积。

房屋面积关系着购房者所购买房屋的房款,而且面积问题也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购房者要问清楚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分别是多少、公摊面积有多大。这是因为销售面积的大小决定了房屋的价格,而公摊面积的大小影响得房率,得房率影响着居住的舒适度。

7、售楼广告莫轻信。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广告是打得天花乱坠的,有些开发商存在夸大宣传、售楼广告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对买方造成误导,这种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管理方面的规定,买方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以下资料来自:深圳我帮你 sz581,专业深圳代理记账你去网站看看吧……地下车库对外出租,直接作为租赁,开具租赁业发票。营业税及附加:按租赁业5.5%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营业税额以预收金额为计算基数,而非财务上分期确认收入分期预提交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因未发生权属转移,不涉及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已出租的地下建筑,按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相关规定计征房产税。即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规定,“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应按应征税款的50%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虽然国家没有出台免税政策,但相关省市有相关征免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而是与地上房屋建筑物连在一起,则其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所占的同一宗地只能缴纳一次土地使用税,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收到的租金全额作为收入计征所得税,而非按会计处理做预收收入再分摊至各期确认收入计征所得税。印花税:租赁收入的千分之一。2、对外出售的财税处理:对外出售的地下车库应作为销售不动产处理,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开发产品---地下车库相关金额至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及附加:按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单独确认收入及增值额,按非普通住宅计征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与住宅等开发产品类似,已销售的地下车库不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产权已转移部分,不交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与销售住宅所得税处理相同。印花税:按销售不动产税率万分之五申报。3、自用的地下车库财税处理:自用的具有产权的地下车库,其处理应同房开企业自用开发产品相同,在自用时将开发产品-----地下车库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自用部分按财税〔2005〕181号相关规定,对自用部分房产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同出租处理相同,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应按应征税款的50%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不涉及其他税种。二、开发商根据规划单独建造地下车库,其建筑面积已分摊:开发商根据规划单独建造的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地下车库,其建筑面积已分摊,其成本已分配至可售面积部分。因此其产权应归属全体业主所有,性质属于非营利性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无权对该地下车库进行处置取得收益。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送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其建造成本归集在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最后分摊至可售面积成本之中。因此对于非营利性的公共配套设施性质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无权与业主单独签订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或租赁协议,实务中所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或租赁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或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处分该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权,其转让停车位使用权或租赁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开发商将该非营利性公共配套的地下车库用于营利性,其财税处理与“开发商单独建造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形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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