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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房子为什么不通知

法院强制冻结房产需要通知本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法院查封房子为什么不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2、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法院查封房产没有通知共有人是否有效

1、法院查封房产没有通知共有人,通常没有效。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人家属到达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到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法院查封房屋会通知房主。

用裁定书书面通知。

相关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必须告知当事人,必须将查封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五条 查扣程序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名下财产冻结之前会收到通知吗

在发生经济纠纷时法院会冻结被执行人的房产和财产。那么房产冻结会通知本人吗?房产冻结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房产冻结会通知本人吗:

房产冻结会通知本人。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法院在查封、扣押公民财产时,要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并出示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保存,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房产冻结政策是什么: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若是公民的,要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组织的,要通知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但是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时,执行人员要出示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条例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的,必须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此外,强制迁出房屋所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送到指定的地方,交给当事人。当事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房产冻结会通知本人吗以及房产冻结政策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多、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法律分析: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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