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产子女怎么继承
1、到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以下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 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定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综上所述,父母去世会留下一些家庭财产,比如存款房屋等,房产价值很大,对其处理要谨慎。有书面遗嘱的,就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办法处理,该给谁就给谁。如果是法定继承,子女都有分配的权利,继承房屋会涉及到过户,需要带上遗嘱及房产证去相关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遗产房屋继承如下:
1、房屋评估:
(1)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1)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2)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3)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1)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具体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要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1)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遗产继承、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配偶是否已经死亡的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书;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合法继承根据证明材料(如遗嘱等);
6、如有多位合法继承人,各继承人签订的遗产分割情况证明材料;
7、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8、房屋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注意事项
父母遗产房屋继承注意事项如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赠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4、不能依法继承的房产包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屋、违章搭建的房屋、超过最长保护时效的房产、权利人生前已经赠与且去世前未撤销的房产。
5、房产继承可以登记为按份共有也可以进行析产,房产析产的房屋归属应该结合被继承人在房产中的份额大小、他处住房情况、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履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价值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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