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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房子户籍怎么办

法律主观:

没房子户籍怎么办

房子卖了后户籍的处理是:

1、迁入公共户;

2、迁移到本地直系亲属处;

3、暂放在买家处(一房可落二户);

4、申请社区托管(卖家不止一处房产的不可以申请)。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没有房产怎么办理户口

户口分户没有房产需要手续如下:

1、户主或者本人应该要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者到可以办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本,具体如下: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2、公安局办证中心或者派出所核实后就会发放户口簿。

分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如下: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1、在很多地区迁户口是需要房产证的,由于很多地区的落户政策规定要求有固定居所,这就需要房产证,如果没有房子那么户口就没有地方可落。各地规定:落户必须要你作为户主的家庭名义的房产,或者是你的亲属作为户主同意你迁入房子所属的户口本。在通常情况下,有备案的购房合同房产证并且已经交房了的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2、迁户口所需要的材料包括:迁移户口申请、申报材料、接收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薄以及房产证等。除此之外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等,对于购买成套商品住宅的,还要提供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3、迁户口的步骤向目前户籍所在地的地方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带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办好户口迁移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向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带上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准许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除此之外,对于人才引进、升学等原因需要迁户口的,有接受单位可以将户口迁入单位或学校的集体户口,但如果要个人立户的话没有房产证是不行的。另外结婚、退伍、高校毕业等原因需要迁户口的,符合当地规定没有房子也是可以迁户口的,不同情况所需准备的材料和手续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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