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分户需要什么证件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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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12 15:29:30
符合分户要求
需要必要的文件证明如下: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需要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扩展资料
分户的条件
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王泓心。根据调查河池都安房地产官网得知,都安宏林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09日,注册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八仙开发区城西大街8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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