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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房产交易要交哪些税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

需要交纳以下税费:

昌吉房产交易要交哪些税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

1.营业税:税率5.55% 卖方缴纳;

2.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 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5.测绘费: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房产局详细地址是哪里

“购买业主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二手房:说明该房没有取得房权证不能上市买卖,不能过户,不存在

税费等~

建议:查询原来房屋不能办证的原因(现在到什么程度),之后慢慢办好原来房主的房权证,然后交易~

若是办好后,税费如下:

关键点(1)该房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且满五年(不一定是房权证的登记日期,从买卖合同成立日期算)才能免个税和营业税(2)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等~

税费如下

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1%-3%(面积90平米初次1%,90平方-144平米1.5%且第一次买1.5%,144平方以上3%)买方;

4、所得税1%(要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

5、交易费6/平方,买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5.6%(若是满五年可免)!

4月1号以后新政策可能会对个税作调整~

需要先还清房贷后撤销抵押之后才能买卖过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房产局的地址是:阜康市天山南街60号。

阜康市房产局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他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他只是根据登记的房产证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办理房屋的过户、交易的手续,对涉及房屋所有权的民事纠纷。

扩展资料:

阜康市房产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租售和退出等工作;负责全市房源储备工作;参与拟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责任,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制订直管公房维修、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直管公房的租赁、出售;负责直管公房置换的管理工作;落实私房政策。

(五)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监管的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普通商品住宅认定;参与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参与确定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指标。

(六)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责任。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相关政策;监督管理房屋测绘机构和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从业行为以及房屋交易行为;实施商品房预销售行政许可;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收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

(七)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制订全市房屋登记和权属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全市房屋权属和房屋产籍档案管理,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制订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

(九)负责全市已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相关制度;制订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监督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十)负责全市房产资金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房产资金监管办法;指导全市房产交易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资金等房产资金的归集、使用并实施监管;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资金、廉租住房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住房建设保证金的监管。

(十一)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全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管理、房产交易、房屋登记管理等信息,建设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平台;负责发布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相关信息,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行业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科技推广和指导住宅产业化。指导房地产行业科技与信息项目研究开发;组织科技合作交流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和综合协调住宅产业现代化、生态环保化、节能集约化发展。

(十三)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交易、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等房产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相关投诉和纠纷。

(十四)负责阜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各县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城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安全日常管理、住宅租赁管理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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