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合伙做生意禁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一说起大生意就是房地产、汽车行业,其实,按照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投入大的生意不一定是大生意,回报大的生意才是大生意。那么三人合伙做生意有什么禁忌呢?下面是由我分享的三个人合伙做生意禁忌,希望对你有用。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禁忌
1.哥们式合伙,仇人式散伙。中国企业最常见的聚散模式——公司创办之初,合伙者们以感情和义气去处理相互关系,制度和股权或者没有确定,或者有而模糊。企业做大后,制度变得重要,利益开始惹眼,于是“排座次、分金银、论荣辱”,企业不是剑拔弩张内耗不止,便是梁山英雄流云四散。
2.盲目崇拜社会关系。关系推动生产力,因此社会关系的建立和运用是商人必要的能力;但关系不等于生产力,把社会关系当成解决企业发展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忘记了“打铁还须自身硬”的真理,则企业本末倒置,大患迟早降临。
3.迷信“空降兵”。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不可不用“空降兵”,不可乱用“空降兵”,不可全用“空降兵”。这方面中国企业的教训已经太多,可永远会有人情不自禁地做错:放弃身边的人才,迷信远方的大师。
4.企业支柱亲信化。一个靠人控制人,而不是靠制度控制人的中国式组织。起源于农民打江山的传统,氾滥于信任危机加重的当代商业社会,是中国以情感为纽带的企业走向规范治理的主要瓶颈。
5.面子大于真理。面子是:我已经这样定了,而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真理是:这个方向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弯路,而且很可能此路不通。爱面子的老板说:他*的就这么去,谁不执行谁下课,玩也要玩到底。
6.商业式迷信。罗盘神签加卦相,诚惶诚恐,测风水测人才;香火缭绕进庙堂,顶礼膜拜,求机运求财富。商海无情,翻云覆雨,谁来保佑?
7.知人而不自知。看人头头是道,看己昏头昏脑。从来没有看清自己在行业中领先的关键因素,一段成功史,满脑糊涂账。也因此,从来没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坚持什么,改进什么;如何创新,如何固守。
8.习惯性信用缺失。说话不算数、合同不算数、承诺不算数,这几乎是中国商人部落最常见的景观。对内,规则计划变幻无穷,今天立,明天改,后天再改,手下无所适从;对外,合同承诺一张废纸,视情况涂抹、打折甚至撕毁,合作者有去无回。
9.匪文化心态。民营企业老板如山寨大王,生于青萍之末,长于江湖之野,走的是匪文化路线:关上山寨大门,老子天下第一;冲出山寨掠财,碰壁拐弯,见缝就钻。图的是人生痛快,少一份使命精神;既没有经济上的长远目标,也没有文化上的成熟主张。
10.阶级斗争企业化。企业内部可以搞平衡,但不可以搞斗争。“”告诉我们,“挑起群众斗群众”最后所失去的,是企业的效率和凝聚力。
三个人合作做生意的注意事项
1.寻找合作伙伴。
我认为这是合伙生意最重要的一个,不是说你随便找一个朋友来就可以了。首先是你得找一个能够和你很好相处的朋友,并且两个人对即将开始的事业要有很多认知上的相同。这些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后期因为处事和目标不同造成矛盾。
2.创业前和合作伙伴写好合同协议。
任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不能光想象著美好。跟合伙人先说清楚即将做的事情的风险和利润,最好是客观的表述清楚,让对方去仔细思考其中的利弊。再事先拟好各自的投入和利润分配,还有分工等细节,一定不要因为是好朋友觉得不好意思写合同或者协议。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协议,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可预知的麻烦出现。所以在具体开工前,尽可能的多考虑到一些可能会造成合作伙伴中印发矛盾的问题,并且把它放在桌面上来谈好。
3.财务的管理。
简单点说,如果2个人合伙,那么谁来管钱管账?这个在事先看似可以因为朋友感情而觉得无所谓的问题恰恰是很多合伙生意到最后做不下去的主因之一。个人觉得,无论是谁来管钱,一定要做到账务清清楚楚,一分钱也不能记错。并且账务要两个人都可以随时检视到,管钱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千万不能出现“暂时用下”“明天再记账”等等这样的小情况。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哦。
4.多交流沟通。
合伙人之间一定要多交流想法和总结经验,并且要学会互相谅解。交流其实是维持合伙人交情的润滑剂,随着事业的开始,可能会好也可能会遇上低谷,这种时候齐心合力就尤显重要了。所以很多时候要互相多交流各自的想法,多商量。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的利润分配
1、A要组建公司BC入股按协议分红嘛!这样A就是法人 BC只能分红而不能干涉公司事务
2、还有一情况就是3人一起组建股份制公司,法人是谁协商解决,A担任总经理打理事务,除了按股分红还必须有薪水和一切员工福利!
3、只有利润可以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红。在合伙经营期间,本金不能分掉。只有在散伙时,将本金加未分配利润首先对外清偿债务不够时,按出资比例分摊-----非有限责任公司,剩余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配。
经营期间,一般不允许股东撤资。如果合伙合作、合资协议、章程有规定,按规定执行。
4、利润分红不影响其出资额。若允许其撤资,这次分红不能影响其原出资的额度。
请参考《公司法》、《合同法》、《合资企业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人合伙做生意的窍门
1.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谋定而后动,不做半路出家的和尚。
想创业就要考虑风险,怎样有效的规避创业初期的风险问题呢?中国商界有句俗语:"做熟不做生",创业者对于自己熟悉行业的运营过程早已深谙不惑,行业风险的巧妙规避应该游刃有余,反之,这创业的第一步没等迈出,就被风险绊倒了。
2.丰富的资源, 资源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基本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几个资源分别为人力资源、资金和公共关系。 人力资源:人乃万物之灵,只要有企业,有商业活动,就必然有人的存在。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决定性因素,优秀的人主要的核心人物完成优秀的工作,一个企业在创业初期,需要优秀的人更多指的是优秀的管理者来"指点江山",而企业在度过创业期之后,从优秀到卓越更需要有优秀的人管理者来完成。 资金:雄厚的资金实力是企业创业、发展、壮大的坚实后盾,其作用如同水、粮食之于人体一样,毋庸质疑,没有资金自有、融资等,还是不要冲动的好。
公共关系:中国现有的政治、经济体系决定了大多数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公共关系就别想把企业做好极个别除外,只要你办企业,哪怕开个小商店,工商税务等各种 *** 职能部门盯着你不放,什么时候"喝"够了你的油水,什么时候算你有好日子过喝得够吗?。还有市场竞争不公平、新闻媒体的失实报道等,就是得罪了街头上的小混混你也别想好。中国的公共关系啊,只能用两个字表达--复杂。
3.创业者,首先,创业者具备应有的基本商业素质吗?懂得经营管理吗?能有效利用好已有的各种资源吗? 素质在于教育,只要肯学习,每个人都会有很大的提高。而经营管理则是一门"艺术",这门"艺术"中,重要的是经营者是否能玩转各种资源,当然,重要的是人力资源。优秀的人可以帮助经营者管理企业、制定商业计划,甚至可以搞融资,可以搞公共关系,经营者只要听报告、做决策就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了。比如三国时期的刘备,文有诸葛亮出谋划策,武有关羽、张飞、赵云等攻城略地,岂能不独霸一方?再看今日的阿里巴巴创始人、执行长马云,其不懂得技术,但尊重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所以有今日之成就。
文/合子 与三五朋友小聚,席间一哥们述说他在公司里与合伙人的种种事情,实在不怎么愉快。众人发出感慨——中国人啊,合伙的买卖不能做。其实许多人都说过类似的话,比如,中国人,一个人是条龙,两个人是条虫,等等吧,类似的话还有很多。 合子,当然是研究“合”的,所以对这样的话题就很敏感,在社会上打拼多年,许多大大小小的“合”与“分”,也有所经历,有所耳闻,想来也不无道理,但仔细思考,真的就这么绝对吗?显然不是,什么事情只要绝对化了,那就十有八九是错误的。中国人真的就不能一块合伙做生意了吗?估计发出这样感慨的人,差不多都是合伙不如意或失败的人。反之,当今运营比较成功,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和团体,大多数都是合伙很成功的。所以,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合伙失败当然就有合伙成功,当然合作成功与失败也只是相对阶段性而言,合伙失败了,不能说从来就没有过成功的时候,现在合伙很成功,不代表将来不分开。不是有那句话吗,“话说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看来,我们想要合伙做好生意,也只能去追求一个“久”字,“久”可以多久,许是三五年,许是八九年,也可能二三百年…… 是的,成功的合伙是我们许多人所追求的,因为一个人的能力和财力毕竟有限,要想做更大的生意最好的方式也许就是找一个或几个合伙人,其实能建立起一个合伙的组织,这本身就是成功的第一步,因为最起码这阶段,所有的合伙人都是相互信任的,而且制定了一套大家都认可的运营机制。但为什么有的组织越来越运转不灵,最终导致分离,为什么有的组织越合越好,正在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呢?这里面有太多太多的问题值得我们研究。 其实在我看来,能够“合”好的一个最大因素那就是“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说来说去,说到一个合伙人团体中最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利益的分配”。大部分合伙人的拆伙差不多都是因为利益的分配不公,在我的《一句话管理》书中有一句话:分配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当然也有极少数拆伙可能因为睡了合伙人的老婆,真是合的不分你我了,物极必反,所以还是分了。 看来分配是个大课题,是门大学问,这不免让我想起我们伟大的中国***所制定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分配制度——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其实这恰恰就是一个合伙组织能够促成合伙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合伙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肯定是在认可彼此的能力之后,相信大家可以互补,可以共同协作去赢得更大的利益才促成合伙的;二是,至少是在合作之初根据合伙成员的能力制定了一套大家都认可的分配方案才促成合伙的。是的,如果我们的合伙组织真正能把这种分配思想贯彻下去,那无疑会让这个组织充满无限的前进能量,因为没啥说的了,没有报怨,没有不公,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迎接每一次合理公平的分配。 说来说去,可以说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每一个合伙组织都是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前提和愿景下才达成合伙的。但为什么有的合伙组织越来越运转不灵,矛盾越来越突出,当矛盾无法调和的时候只能选择拆伙呢,其实归根结底就是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上出了问题,那就是付出的劳动与得到的分配不成正比。我认为就么简单,当然要想得绝对公平的分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天下没有绝对公平的分配方案,我们所说的公平也只能是相对公平罢了,说白了就是差不多,在差不多的情况下,大家都还是可以接受的,但一但差太多了,而且又总是得不到解决,那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拆伙,因为失去了合伙的条件。 道理已是相当的明了,已经不需要再做更多阐述和分析。 说到分配,要进行分配这么一个程序,肯定要有一个主体,或者说主导者,就一个合伙组织而言,要想把这个合伙组织所赢得的利益按照既定的分配方案“分”下去,那总归还是要有一个主导者进行这一系列的工作,就像原始社会分猎物一样,总归要有一个人操刀的。比如拿一个公司来说,对于高层、基层和中层员工的分配,主导者就是董事会,对于各董事们的分配,主导者就是董事长。 说到这,事情已经很好解决了,要想不因分配不公而引起报怨甚至更大的悲剧,那就要求负责分配的主导者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做个明白人,要一碗水端平。做到了,那这个组织将得到更好更良性的发展,做不到,悲剧即将上演。 但问题是,很多主导者或***那是相当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做不到相对公平的分配,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也许是因为人的无限私欲吧。 有一个小故事:有个公司的老板面对一桌子已经分好的一堆一堆的钱,准备第二天分红的,但他看着这一桌子钱,左思右想,越想越觉得自己付出的比其他人多,应该分到更多的钱,于是便从其他人钱堆上每堆拿一沓放到自己的钱堆上,就这样思考了一夜,结果,第二天早上桌子上就只剩下一堆钱了,那就是他自己那堆…… 说着说着貌似矛头越来越指向老板们了,不是的,其实我们许多人都是一样,当合伙出了问题,我们总是先找别人身的原因,却很少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当胜利的成果摆在面前时,我们又总是自觉不自觉的放大了自己能量,放大了自己付出,总认为自己应该分得更多,于是总报怨别人对自己的不公。若真的按照我们心中所认为的公平标准进行分配的话,其实别人也觉得不公平,哈哈,因为你我他通常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不公平是客观存在的,绝对的公平的是没有的,即便是相对的公平也是很难达到的,差不多就行了,如果真的是很不公平,却又不去解决问题,只是不停的报怨,那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难受玩么,如果去努力了,却依然解决不了问题,那这样的合伙也就没意义了,趁早分开算了。 但我们始终不要忘了,人是不可能脱离社会群体而独立存在的,因此只要身处这个社会之中参与社会活动,就免不了与他人的合伙或合作。怎么能够“合”好,除了合理的分配机制,个人的意识形态也是相当重要的。 《荀子·王制》云:“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亦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 荀子老先生讲的很明白,就一个人而言,力量大不过牛,跑得不如马快,但牛马为何能为人所用呢?原因是:人能群,彼不能群。这里的“群”是指人优于牛马的地方是人能发挥群策群力。人何以能群?曰:分。这里的“分”就是指分配,就是人比牛马更能合理的分配劳动成果,怎么能分配的更合理呢?得讲“义”,从义的角度来分才能形成更大合力,才能战胜事物。所以说人不能脱离群体,但如果群体之中要是不分配或分配不合理,就会产生纷争,一争就乱了,一乱就离心离德了,最后就分开了,分开了,力量也就弱了,力量弱了也就战胜不了事物了。 《易经·乾·文言》曰:利者,义之和也。 讲的就更明白了,就是说人要想获取利益,首先得义字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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