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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按多少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主观:

个人出租住房按多少税率征收房产税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增值税=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二、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增值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法律客观:

《关于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22年重庆房地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重庆中心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调整为25820元/平,上涨3714元/平米,起征点是重庆城区新住宅成交均价的2倍,重庆第九次调高起征点,调房幅度是历年之最,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免纳房产税的房产有国家机关等房产,由国家财政自用的房产,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法律分析:2022年1月1日,重庆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公告上调房产税起征点。新的起征点调整为25820元/m_,这意味着2022年重庆市对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起征点增幅高达16.8%。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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