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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税对象

房产税征税对象包括以下四种:

房产税征税对象

1、进行经营管理的单位;

2、承典人;

3、房产的代管人;

4、房产的使用人。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有以下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法律主观:

随着我国房价每年上涨速度,日趋越高,但是人们购买房子也还会存在。只是说购买房屋承担的经济压力就比较大,毕竟除了要交买房的钱之外,还有其他费用,比如房产税这块。一、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什么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征收。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由于目前并无确定的征收标准,根据其他国家及试点城市的政策,大概的标准应该是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三、房产税优惠政策有什么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2、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名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3)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交纳是国家为了更好地调控房地产市场推出的一个政策,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的生活。毕竟买房子是人生的大事情,那么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1、房地产税,是综合性概念,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可以说,房产税是在房地产税的范畴之内。

2、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

3、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财政需要,规定一个当地统一的房产税率。而应付房产税则是房产税率与房产纳税价之积。房产纳税价一般是房产市场公平价,但有些地方政府允许一定折扣,政府会提供一个折扣率。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纳税价是房产市场公平价与折扣率的乘积。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在2011年1月28日其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距今已经超过7年,目前,房产税立法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牵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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