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律师网的主办律师介绍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 海永恒律师自一九九五年起在湖南一基层法院民事庭实习,后在该院工作。执业期间,海律师办理了多件如为上诉人欧阳X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二审辩护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案、甘肃兰州陕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免予刑事处罚案;代理广东拉芳集团诉谢XX、刘XX等人商标侵权纠纷案等影响较大的案件;成功参与香港姚逸华律师事务所合作办案;多次作为湖南公共频道《帮助直通车》栏目随行律师为委托人全程提供法律帮助等,所承办的各类案件能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律师同仁的首肯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海律师能仗义执言,不畏权势,富有同情心,责任感,力求以法律和智慧谋求公平正义!
长沙律师网由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沙市优秀律师 --徐涛律师创办,该网站是长沙市最早的专业律师网站之一。截止到2012年底,该网站的文章数量已超过4000篇,其中独创文章近300篇,独立访问量达到21.5万人次,有效外部链接30余个,PR值自2006年起一直保持4以上,在百度搜索中排名第一。
徐涛律师曾有过多年的法院工作经历,并先后荣获十佳政法干警、优秀独任审判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荣誉 。律师执业以来,担任了长沙市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了多家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湖南华电石门发电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楚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均为2012年度湖南省100强企业 。
从2004年开始执业以来,徐涛律师通过高超的专业水平和严谨的逻辑能力,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企业和个人挽回和避免的经济损失近10亿元,并在长期执来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办案风格,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同时徐涛律师还接受了多家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的采访 ,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朱丹律师,中国致公党员。现任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其主要著作有《职务侵占罪释疑》、《离婚法律实用宝典》、《律师百案录(民事卷)》等。
朱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目前其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纠纷、合同债务、离婚继承、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方面。并担任芙蓉兴盛、宇泰重工、凯逸置业等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
其工作作风勤恳踏实,收费公开透明,曾多次接受湖南经视、政法频道、潇湘晨报等知名媒体专栏采访。
网站主办人王明飞律师,男,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军人出身,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学院和湘潭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和建筑房产、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及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目前担任湖南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尚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长沙中崛供水设备有限公司、耒阳市南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王明飞律师从军多年,军旅经历使王明飞律师具备了职业军人的诸多特点:高度的责任心、极强的吃苦精神、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行事作风以及灵活多样的办事策略。军人与律师相结合,责任担当与睿智理性相结合,是王明飞律师相对于其他律师的较大优势!
2009年5月,王明飞律师作为唯一一名律师协助耒阳市委、市政府全程处理“湖南省耒阳市百余尘肺病农民工深圳维权事件”,取得圆满成功,该事件被评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之一!2011年,王明飞律师担任因拒付嫖资而持刀将卖*女杀死的李某的二审辩护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王明飞律师的辩护意见,将死刑改为死缓。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王明飞律师总结办案经验,组建了一支能力非常强的工作团队,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谈判技巧”,利用这套“谈判技巧”成功处理了大量复杂纠纷,效率极高,给当事人节约了大量费用!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范围
《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以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
(一)、辖区内的乳制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
为原料的食品以及饮料(含直接饮用水)、酒类等定型包装食品生产企业。
(二)、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指市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辖区内的食品连锁经营店。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由地级市卫生许可的单位。
二、申请卫生许可证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和详细的加工工艺简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
(4)产品原料、配方、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
(5)产品执行标准(GB或QB),产品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及
评价报告(近期报告最长不超过一年)。
(6)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7)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9)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2、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含集体食堂)
(1)法定代表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7)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3、批发、零售经营食品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3)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所销售的食品提供厂方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新建、改建、扩建的饮料(含直接饮用水)企业
(1) 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
程图。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7)水质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8)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厂方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9)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上述资料到茂名市投资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者,给予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者,不给予受理,“窗口”退回申请资料,补齐资料后再申请。
(二)卫生许可受理后三天内,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前往现场进行监督审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限期内完善卫生设施,申请卫生工程验收。
(三) 由两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卫生审查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批。
(四) 市卫生局在收到卫生许可申请资料后,一天内进行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签署审批发证意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退回资料。
(五) “窗口”发证工作人员根据市卫生局签署的审批意见,电脑打印《卫生许可证》并发放给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办理地址:
茂名市油城七路市投资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
业务联系人:
李文才、郑康太、许志玲
咨询电话:289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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