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怎么交房产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作为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按照出租房屋的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年税率为1.2%;行政机关、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队、房屋管理部门以及个人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征税范围:
1.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7.保障性住房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8.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10.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法律主观:
房屋出租要交什么税一、增值税及其附税个人出租住房实际上也算是一种不动产的租赁,因此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在出租住房和非住房的时候,所对应缴纳的税率也是有所不一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时,如果出租的是住房的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如果出租的是非住房的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因此纳税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缴纳增值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的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由于大部分个人出租的房屋都不会超过月租金3万,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问题,同时也就不需要缴纳附税。但是如果房屋租金超过了3万元每月,那么就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交税了。二、房产税虽然截至目前还没有对个人自有住房征收房产税,但是个人出租房屋的话,房产税是一定要缴纳的,房产税分为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本次所说的是从租计征,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的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个人出租住房的时候应该按照从租计征的方法减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若个人出租非住房则需按12%的税率从租计征房产税。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时候该笔税款由谁负担却是双方商定的。三、个人所得税既然房屋出租出去有了收入,那么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是必须的,个人出租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适用于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中的第一项“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人将住房出租只需要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而出租非住房则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下费用是可以在租赁收入中扣除的: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承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为限,一次扣除不完可以下次继续扣除)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四、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非住房需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房屋出租需要交增值税以及附加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计算方法如上文所述。希望对各位房东以及承租人对于房屋出租税收有所了解。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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