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理财是干什么的?
房产理财是指委托人出于管理或增值的目的,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及地面固定物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
在不动产信托中,通常受托人代为管理和处理的业务主要是一些间接性的业务,如不动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的代管代营,代理有价证券或不动产的登记、过户、纳税,代修房屋、代付水电费、代办法律手续,此外还受理土地的丈量、建筑物的设计和绘图、建筑工程的承包、不动产的鉴定、评价等业务。在不动产经营中,受托人处于中介地位,一般不承担债权、债务的经济责任。
房产公司的理财逾期不还是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买房是一项重要的投资决策,有时被视为一种消费行为,有时又看作是一种理财方式。这主要取决于个人对于购房的目的和动机。
对于自住型购房者来说,购房可以看作是一种消费行为。他们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居住,并且不需要支付租金或房屋维护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买房类似于一种消费。
但对于投资型购房者来说,购房则更像是一种理财方式。他们会考虑房产的投资价值、未来升值潜力以及租金收益等因素,从而决定是否购买某个房产。此外,他们还可能通过房产交易获得投资收益,实现财富增值。
因此,买房既可以看作是一种消费行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理财方式。
法律知识
理财到期不兑付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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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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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到期不兑付违法吗
理财产品到期不兑付的行为是违法的,其属于合同违约行为,不兑付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理财到期不兑付违法吗
理财到期不兑付违法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 刑法 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前述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恶劣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有关的受害人妻离子散,更为关键的会社会上形成不良的风气,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的关注有关的预防措施,减少自己上当受骗的机会,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忽视自己的权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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