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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什么性质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管、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什么性质

机构职责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9)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11)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厅。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财务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

(2)政策法规司。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3)宣传司。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国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4)电视剧司。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5)传媒机构管理司。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6)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7)媒体融合发展司。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8)科技司。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9)安全传输保障司。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10)规划财务司。研究拟订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单位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11)公共服务司。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边疆和少数民族等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重大工程。承担总局扶贫工作。

(12)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13)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承担总局内部巡视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广电局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执行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广播影视宣传和广播影视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事业单位是指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组织或机构形式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不是政府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八条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说不再公布任何片单,这一举措的目的是什么?

调控原则

去年,为配合完成庆祝 建党95周年、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期 ,总局电视剧司加强了重要宣传期对卫视频道电视剧的播出调控,明确“重点剧目、重点播出大台、重要播出影响”的调控原则,加强跟进指导和统筹协调。

2017年任务及做法 任务

近期,将向全国电视台下发 2017年重要宣传期和重要宣传节点重点电视剧剧目通知 ,各级电视台切实做好推荐播出重点剧目的选购编播工作,确保重点剧目如期播出。

做法

一是建立动态追踪机制 ,加强重点剧目的跟进指导,及时掌握重点电视剧创作进度,以便有效解决创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随时发现和补充新的优秀剧目。

二是实行预审机制 ,对拟定在中央电视台和主要省级卫视播出的重点剧目,可以向总局提前申报、提前预审。

三是播出调控上实施分类管理指导 ,省级卫视尤其是影响力较大的重点电视台,要按照宣传期节点倒排播出计划,选购播出中宣部和总局选定的重点电视剧,切实发挥播出大台的引领作用。

常规性工作

重要宣传期电视剧播出调控已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总局还将紧紧围绕 2018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建国70周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1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宣传期 ,加强和完善重要宣传期电视剧播出调控机制,各电视剧台要提前采购、定制、联合制作宣传期剧目,强化主动性。

宣传期作品不仅要主题鲜明、导向正确,还要保证品质,做到真正“三性统一”。使其更好看,更能深入人心,打动观众,让主旋律题材成为整体品质提升的重要突破口。

附原文

在上海广播电视台制播年会上的致辞

杨铮

(2017年2月26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非常高兴受邀参加上海广播电视台2017年制播年会,感谢上海广播电视台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让制播双方坦诚交流,共谋发展。首先,我谨代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向各位电视剧界的朋友们致以新春的问候,对制播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

近年来,上海广播电视台始终坚守媒体社会责任,注重发挥电视剧在丰富精神世界、提高道德素养、引领价值追求、培育良好风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采购、编播了一批优秀电视剧作品,体现了卫视大台的担当,发挥了较好的播出引领作用。去年,东方卫视在庆祝建党95周年宣传期播出了《焦裕禄》,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播出了《红旗漫卷西风》,黄金时段播出了《少帅》《欢乐颂》《谜砂》《女不强大天不容》《中国式关系》等现实题材精品力作,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在探索建立电视剧综合评价体系方面,上海广播电视台研究制定了《东方卫视黄金时段电视剧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提出了包括思想性、专业性、创新性、融合力四个方面,以品质评价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希望上海广播电视台能够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在全行业发挥示范效应。在深化改革创新方面,上海广播电视台紧跟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尝试周播、季播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希望继续探索,为行业提供有益借鉴。

去年,为配合完成庆祝建党95周年、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期,总局电视剧司加强了重要宣传期对卫视频道电视剧的播出调控,明确“ 重点剧目、重点播出大台、重要播出影响 ”的调控原则,加强跟进指导和统筹协调。从总体情况看见,央视和省级卫视频道集中播出了 《彭德怀元帅》《海棠依旧》《毛泽东三兄弟》《天涯浴血》《人民检察官》《绝命后卫师》《彝海结盟》《长征大会师》《红旗漫卷西风》 等一批主旋律优秀作品,营造了浓厚宣传纪念氛围,收获了良好口碑。

2017年,电视剧司将继续按照中宣部和总局的要求,在 “十九大”“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 等重要宣传节点加强创作指导和播出调控。去年底,电视剧司下发了 《关于上报2017年重要宣传期和重要宣传节点重点电视剧创作播出情况的通知》 ,截至目前,全国省局和省台已完成上报工作,电视剧司对上报剧目进行了初步遴选,形成了优秀重点推荐剧目。近期,我们将向全国电视台下发剧目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切实做好推荐播出重点剧目的选购编播工作,确保重点剧目如期播出。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宣传期播出调控任务,我们将采取以下 做法 一是建立动态追踪机制 ,加强重点剧目的跟进指导,及时掌握重点电视剧创作进度,以便有效解决创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随时发现和补充新的优秀剧目。 二是实行预审机制 ,对拟定在中央电视台和主要省级卫视播出的重点剧目,可以向总局提前申报、提前预审。 三是播出调控上实施分类管理指导 ,省级卫视尤其是影响力较大的重点电视台,要按照宣传期节点倒排播出计划,选购播出中宣部和总局选定的重点电视剧,切实发挥播出大台的引领作用。

重要宣传期电视剧播出调控已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 ,我们将紧紧围绕2018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建国70周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1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宣传期,加强和完善重要宣传期电视剧播出调控机制,各电视剧台要提前采购、定制、联合制作宣传期剧目,强化主动性,同时,不仅要主题鲜明、导向正确,还要保证品质,做到真正 “三性统一” ,让主旋律作品更好看,更能深入人心,打动观众,要让主旋律题材成为整体品质提升的重要突破口。

最后,祝本次制播年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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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长力在会议上表示:不再公布任何片单,不再给目前处于创作期的作品强制打上任何标签,这也标志着国内影视剧市场创作将更加的开放!

一、电视剧市场目前的状态

国内影视剧市场虽然有明显的进步,但是也存在非常明显的问题和争议,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视剧的种类和题材:电视剧题材和种类比较单一,很多影视公司和制作人的思维被局限,经常会按照广电总局名单上称赞或者点名的剧集来作为创作标准,形成某一个类型扎堆创作提交,导致电视剧种类单一化趋势越来越严重。

2、电视剧的集数太冗长:国内电视剧为了追求收视率,而将电视剧的集数越做越长,很多剧情都是上集回顾,导致观众的厌烦情绪高涨,电视剧制作口碑极具下降。

二、?片单?不是风向标

高长力认为电视剧的创作应该取材于生活,取材于观众,制作的风向标应该是观众的需求和喜好,而不是电视剧司。

广电总局要发挥监管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应该给电视剧市场提供更大的空间和自主权,就像吃饭一样,都出品一样的美食,对于消费者来说只会失去购买的欲望,因此不公布片单的目的就是?促活?,促进电视剧市场活跃起来,促使编剧的思维活跃起来,促使观众的需求活跃起来。

三、未来电视剧行业的发展倾向

电视剧市场放开之后,许多观众也表示希望可以看到更多精品之作,不仅仅是题材,也要有好的画面感,更要有好的演员和演技,这也证明了高长力认为的?观众是最根本?的消费者的观点,应该让观众对电视剧市场更有信心才是未来电视剧行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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