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送手机可以报警追回吗
不可以。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虽然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
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但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觉得谈恋爱看手机是非常不信任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没礼貌的行为。
在我个人看来,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隐私空间。即便两个人已经在一起谈恋爱了,对方也没有任何权利来看自己的手机。我可能是一个非常在乎个人空间的人,所以我特别不喜欢对方看我的手机。如果对方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看我的手机,我会感到非常生气,同时也会觉得自己不受信任。
一、谈恋爱看手机本身就是一种非常不信任的行为。
在两个人相处的过程当中,两个人的感情基础就是信任。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了信任基础,两个人的感情就难以稳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感情双方需要绝对忠诚,这也需要对两个人负责。当两个人都能拿出这样的态度的时候,两个人之间自然就会相互信任,同时也不需要看对方的手机。
二、我觉得看手机也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非常没有个人边界,同时也经常会侵犯别人的空间。我对这种行为非常反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多处的空间。即便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对方的事情,也不希望自己的隐私被对方看到。
三、我觉得每一个人都需要有足够的个人空间。
年轻人可能会对这一点感同身受,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年轻人非常讨厌对方看自己的手机。就会有一种自己被侵犯的感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个人都需要有足够的个人空间。不管这个人的性格内向或外向,每个人都需要通过这样的个人空间来达到休息的作用。如果自己的隐私都会被别人轻易查看的话,这样的生活就会非常累。
综上所述,我觉得谈恋爱看手机是不信任的行为,这种行为非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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