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所继承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若是要继承房产,需要准备的资料是非常多,为了保证办理房产继承不浪费太多的时间,需要将所需材料都准备齐全。那么房产继承如何办理,以及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1、通过正规的评估公司,给自己继续的房子进行估价;2、申请人需要前往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合法的公证书;3、然后凭借公证书前往房地产绘测部门,领取绘测图,为办理房产证做铺垫;4、申请人带上以上的材料,前往房地产,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首先,申请办理房产继承的个人,需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如果是让他人代办的,需要有申请人的授权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而对于国外的委托书,还需要额外加上人员公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由公安部门开具,若是在医院死亡的,则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此外,若是被继承人是在国外室外的,则需由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及需人员公证证明。
3、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这里主要是房产,若是还有其它财产的,也需要提供出来,如股票、宅基地、存款凭证等。
4、被继承人在生前所写好的遗嘱,其中材料有可能是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或由他人代写,录音等。
5、如果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放弃继承的话,则需要亲自前往公证处进行声明,或者是提交放弃击穿强度声明书。
关于房产继承如何办理,以及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如果是要继承房产,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在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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