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屋租赁许可证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许可证是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必须出示的证件,是受法律拘束必须持有此证件才能出租房屋的。《房屋租赁证》需要到市房产局的租赁科室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
3、当事人合法有效证件。
转租房屋的,还须提供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分割出租房屋的,还须提供平面图,注明出租部分。
三、填写表格:
1、填写沈阳市房产局监制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2、填写沈阳市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四、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提供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立等可取。
扩展资料:
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
(三)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第二十四条:
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百度百科-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租赁许可证
沈阳市铁西区房产局地址是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
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铁西分中心办公地点位于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共设26个窗口,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铁西区房产交易中心、金融机构等部门实行同厅办公,一站式服务。
铁西分中心的运作模式将打破沈阳市现有各区房屋交易市场仅办理本区域内房屋登记的限制,即在市本级房产登记服务大厅登记的所有业务在铁西分中心均可办理。这样将极大地方便市民,实现“就近就便,按需选择”。
扩展资料:
以前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凡是办理和贷款相关的房产业务都必须到市本级房产登记服务大厅,铁西分中心成立后,市民办理这些业务将不必来回奔波。
铁西分中心承担的业务范围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初始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一般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屋测绘等10余类。
铁西分中心按照全国一流标准,建立了信息化高速通道,配备了微机、打印机、数码拍照、人像采集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并通过专用光纤线路与市房屋登记中心联网,同步运行统一的房屋交易登记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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