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环评申请流程
养猪环评申请流程
在进行养猪之前我们需要选定的场址,而在选定猪场地址之后并不能马上建设,而是要走一道程序,这道程序我们称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通过这道流程后才能开始的建设,具体的流程与操作方法列举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四、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
;如何办理畜牧养殖证?
一、县畜牧水产局水产养殖证的审批
申请审批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交的要件:
条件:利用水域滩涂(含池塘)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承包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明。
3、养殖技术条件说明:技术人员或依托单位及设备。
审批程序:
1、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所在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调查踏勘: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申请者填写的申请,会同当地村委、管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材料。
3、审查报批: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踏勘情况认真审查,对符合省和当地水产养殖发慌规划的,填写养殖使用权审批表,加具意见后,按申批权限逐级一报政府批准,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发养殖使用证,对不予受理批准的申请应说明理由。
4、归档保存:由发证机关收集有关文件、和资料编号填写档案卡保存。
结办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水产养殖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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