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毒性的兽药是
兽药药物中毒常发生在大剂量使用兽药或疗程过长的病例,或动物机体对某一兽药过敏等情况。兽药除了治疗作用,大多数也存在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例如青霉素过敏)、毒性作用(例如庆大霉素肾毒性)等,牛、羊等反刍动物对链霉素、庆大霉素、土霉素等较为敏感,容易引起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而犬、猫对解热镇痛剂较为敏感,例如扑热息痛,猫的敏感性比犬高,临床用药时应注意用药剂量及疗程。药物使用不当,不仅不能治疗动物疾病,还可能因为药物的不良反应加重动物病情,严重的导致中毒死亡。
兽药是用来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药物。这里说的很明确,兽药的使用对象是动物,它包括所有的家畜、家禽、各种飞禽走兽等野生动物和鱼类等,而不包括人类。防治人类疾病的药物是人医用药。尽管在一些情况下,可以用人医用药来治疗动物的疾病;但是从法制上来说,不能用治疗动物的兽药来治人的疾病。
兽药与人用药有不同之处:
(1)兽药是专门为防治动物的疾病而生产的,它适合于动物的生理机能、代谢特点和一些特有的动物病。
(2)兽药的许多剂型以及规定的用药剂量和使用的给药途径与方法,都是根据动物的本身特点而制定的。例如许多药物都是大剂量规格,是专门为某些大动物生产的;某些药物适合于混在水或饲料内,只适合动物使用。
(3)人与种属不同的各种动物,对药物的反应差异有时很大。比如反刍动物对某些麻醉药比较敏感,牛对汞剂耐受性很低,禽类对呋喃类药物易发生中毒,抗生素对草食动物易引起消化机能失常等。所以人用药与兽药在使用上有严格的界限。
(4)由于动物受到本身经济价值的限制,一般不使用价格高昂的药品。因此,人医日常使用的药物种类和兽医使用的药物,也有所不同。
由于药物不是一般的物品,使用正确时,可以治病防病;使用不当时,会出现种种事故,甚至危及生命,涉及职业的工作范围以及法律等问题。因此,人药、兽药应分别由人医、兽医各司其职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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