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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程序如下: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

法律主观:

关于 北京 住房公积金 在哪提取解答如下: 第一的支取办法是你离职,这样你可以直接支取。 第二不 辞职 但你要支取你的 公积金 ,你需要拿你的 房产证 去你缴纳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支取,前提是从来没有取过,并且是才买的房子。如果你以前买了房子那么你要凭你房子所贷银行开的你支付贷款的证明,凭这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支取你想要的公积金,(凭还贷这只能支取一部分,并且要每年都有去取)有的地方还需要你单位开据你缴纳公积金情况的证明才能到公积金中心去支取。如果你这2样都没有那么你只有离职,有的地方对于是 农村户口 的还可以凭你们村里开据的什么大修或者天灾比如大水将你家房子冲没有了,等等这些相关的证明什么的也可以支取。具体可以去你们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 公积金支取是不收任何费用的,如果你取后还要继续交,那么你的公积金账户里会留一小部分钱,如果你不会再交或者说你离职,那么公积金会全额给你还包括公司给你缴纳的那份。什么封存2年我没有听说过,至少我们这里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这样,你离职就给。如果你条件符合,会给你开一张 支票 ,你自己凭支票支取就好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员工向单位提供相关原材料,明确申请提取公积金;

2、单位经办人员到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填写;

3.员工将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带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银行工作人员审理申请,审批通过后,将审批收据及其证明原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金融机构将员工获得的公积金转入员工个人公积金联合储蓄卡账户。

以上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如何提取的相关内容。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怎么办?

1.明确剩余金额,明确个人是提前部分还款还是提前全部还款;

2、申请人填写提前还款申请,明确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间;

三、申请委托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处审批;

4.去银行还部分贷款本金,并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本文主要写的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如何提取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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