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奇农业网 > 技术 >

养猪场

法律主观:

养猪场

只要满足以下第一条不占有耕地,就不必缴纳土地占有税。畜牧业养殖用地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一规划畜禽养殖用地,充分利用闲置杂地,废弃矿山、疏林、荒地、荒滩等,尽量不占有或占有耕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专业合作社应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用地、农业用地管理的永久建设(构造)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农地转用和规划建设等审查手续。未经审批,凡在养殖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按违法用地论处,要限期无条件拆除。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用地使用权期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1057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