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药的用法鱼药如何使用
鱼药为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而鱼药要怎么使用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鱼药的用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鱼药的用法
1、准确诊断鱼病、对症用药对症用药是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尤其是对一些易混肴的鱼病要认真查清病因,对症用药才能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2、准确丈量水体、计算出准确的用药量用药量不足,达不到治疗的预期效果或者根本无效;如果用药过量,则可能会引起鱼类中毒,加重鱼类的病情,形成药害,因此准确用药是十分重要的。内服药物的剂量应根据在池吃食鱼的总重量进行计算或者根据日投饲量进行计算,
3、搞清楚不同鱼类对不同药物的敏感性为避免药害的形成,用药前首先要搞清楚各种鱼类对药物的敏感性,如乌鳢对硫酸亚铁较为敏感、无鳞鱼类对敌百虫较为敏感,如果使用这些药物,不仅治不好鱼病反而会使养殖对象中毒造成死亡。
4、注意药物之间的联合作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混合使用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即:拮抗作用,使药效互相抵消而降低效果;协同作用,使药物相互反应而增强药效。所以,在用药时不能随意的混用药物,若确实需要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相互混用,最好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全池泼洒药物时最好先喂食后泼药因为药物泼洒后鱼类的食欲会下降;此外,最好是在晴天上午酌9~10点或下午4~5点时用药,避免中午阳光直射时用药。因为气温越高,药物挥发就越快,药效持续的时间就越短;阴雨天不宜用药(一些可以释放出氧气的药物除外),因为阴雨天光照太差,用药后容易导致鱼池缺氧。
6、全池泼洒药物时一定要均匀对一些难溶有残渣的药物(如:漂白粉)一定要过滤掉残渣,以免残渣入池被鱼类误食而中毒形成药害。
7、全池泼洒药物时应从上风处开始逐渐向下风处泼洒,并且人要站在上风处这样做可借助风力的作用使药液很快在池水中分布均匀,同时又注意到了用药人的安全。
8、不定期的更换药物的品种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治疗鱼病,开始效果会很好,但是时间长了以后药效往往会减弱,这是因为病原体对药物产生了抵抗力,即耐药性。因此,要不定期的更换药物的品种进行交替使用。
9、投喂内服药饵时最好先投喂部分正常的饲料健康的鱼吃饱后再投喂带药饵的饲料,可保证那些已生病但还有一些食欲的病鱼能吃到药饵,达到药物治疗的效果。
10、溶解或配置药物的容器要用塑料桶或木桶,不能用金属容器大多数鱼药都是化学物质,易与金属发生化学反应从而改变药物的成分和性质,达不到理想的治疗效果。
鱼药使用注意事项使用鱼药物,首先要根据鱼病的原因和发病部位来决定治疗方法。还要视水温、鱼的忍耐度等灵活掌握,不同品种鱼类的鱼病,使用不同的药物。
1、正确测量鱼池面积、水深,计算鱼池水量,从而计算总用药量。此外,有些药物不能混合使用,如敌百虫不能和生石灰混用,有些药物保管不妥或过长,容易失效,因此,药物最好是现配现用。
2、在泼洒药物的同时,最好不要投喂饲料,一般要先喂食,后泼药。
3、用药时如果是水位浅水质瘦,药效作用快,可适当减少药量,特别是硫酸铜,瘦水池应特别注意减少用药量,避免产生药害。
4、池塘泼洒药物,一定要均匀,对不易溶解的药物,应充分使其溶解后再全池泼洒。
5、泼洒药物最好在晴天上午九时或下午四时左右进行,避免在中午阳光直射时施用,否则会降低药物的效果。若在夏季泼洒药物,宜在下午4-5时进行。用药时应注意鱼浮头时不能用药,用药时如遇阴雨天气,可用增氧机增氧1小时后泼洒。
6、全池泼洒药物时,应从上风处开始逐渐向下风泼,这样开始泼浓度较大,但随着风力的作用,药液会很快在池中分布均匀。
鱼药的性质鱼药是指专门用于渔业方面为确保水产动植物机体健康成长的药物。故其应用范围限定于增养殖业,而在捕捞渔业和渔产品加工业方面所使用的物质,则不包括在渔药范畴内。现代养殖渔业分为鱼、虾、贝、龟、鳖等各种水产动物增养殖和以紫菜、海带等藻类为主的水产植物种养殖两大部分。因此,鱼药同样区分为水产植物药和水产动物药两部分,也可称为水产药。水产动物和兽药有比较密切的关系,而水产植物药则与农药关系比较密切。应当指出的是,当前国际上对鱼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主要集中于水产动物药,故常常将鱼药狭义地局限为水产动物药。
鱼药的作用水产养殖时的用药误区都有哪些?你知道吗?
为了充分发挥药物预防和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作用,必须正确的选择药物和适当的给药方法。
水产养殖用药的给药方法主要有:
(1)泼洒法是采用对某些病原体有强大杀灭效果,而对鱼、虾等动物安全的药物浓度,均匀的泼洒在养殖池内的一种方法,故又称全池泼洒法。全池泼洒法必须正确计算出养殖水体的体积和用药量,均匀泼洒。
(2)悬挂法又叫挂篓(袋)法。即将药物装在有微孔的容器或布袋中,悬挂于食场周围,利用水产动物到食场摄食的习性,达到给药的目的。
(3)浸浴法又称浸洗法。即将养殖动物集中在较小的容器或水体内,配置较高浓度的药液,在较短的时间内强制用药,以杀死其体表和鳃上的病原微生物。
(4)浸沤法即将采集到的中草药扎成捆,投放在养殖池食场附近或池塘进水口处、上风头处等位置浸沤,利用浸泡出药物有效成分扩散到养殖池中,抑制或杀死水中及鱼体表、鳃上的病原微生物。
(5)涂抹法也称涂擦法。捕起患病的水产动物,用湿纱布或湿毛巾将水产动物包裹住,然后直接将药液滴在病灶处或用棉花蘸药液涂抹,以杀死病原微生物或防止伤口被感染。
(6)内服法又叫投喂法。将药物均匀地混合到饲料(饵料)中,制成适口的药物饵料投喂。此法常用于增加营养、体内病原微生物感染、病后恢复等,特别是对细菌性肠炎和寄生肠虫病疗效较好。具有用药量少,操作方便,不污染环境,对不患病水产动物不产生应激反应等特点。但其治疗效果受病情轻重和摄食能力的影响,对重病和失去摄食能力的个体无效。
(7)灌服法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内服法。即将水产动物麻醉,然后用橡胶导管把调制好的药液灌入胃和肠,灌毕将其放于盛有清水的容器中暂养,视病情进行第二次灌药,直至病愈。
(8)注射法主要有肌内注射和腹腔注射两种。要依据水产养殖动物的病情、病原体的特征、水产动物的状况、池塘的养殖条件等,选择正确的给药途径、适宜的药物剂量、科学的用药时间和次数,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农业出版社《物种资源检验鉴定》
一、发病盲目用药:养殖户不能够坚持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没有根据天气、鱼的生长状况和鱼病流行规律及时用药,有的长期不预防,有的则无目的地简单泼洒些杀虫、消毒药物。一旦鱼生病,特别是鱼死亡或吃食减弱时总想一下子解决问题,于是盲目用药,具体表现为用过一种药后只要一两天内没有明显效果,就立即换另一种药。频繁换药的结果是耽误病情,甚至使鱼发生药物中毒,加重病情,即便是最后鱼病得到了控制,也不知道是哪种药在起作用。
二、盲目加大药量:鱼发病后不少养殖户盲目加大药量,认为药量越大治疗效果越好。殊不知,这样做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收到一定的效果,但也留下了较大的隐患,如造成慢性药物蓄积中毒,损坏肝肾功能,引起鱼自身解毒功能下降;杀灭肠道内的有益菌,破坏肠道内正常菌群的平衡,造成代谢紊乱;诱导耐药菌株的产生,给鱼病治疗带来隐患;加大用药成本,人为造成用药成本增加。另外,有些药品的安全范围很窄,在使用过程中用量过大极易导致鱼类中毒。据笔者所知,近年因过量使用漂白粉、硫酸铜等使鱼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药物配伍不当:合理的药物配伍能提高药效,但如盲目配伍,轻则造成用药效果减弱或无效,重则造成鱼中毒死亡。养殖户要了解药物的配伍常识,不可胡乱搭配。
四、违禁违规用药:少数养殖户缺乏健康养殖理念,出于投机取巧心理违规使用药物,主要表现为不按休药期规定使用人用药、农药和非水产专用兽药违禁违规使用药物不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且相当一部分药物对鱼本身也有毒副作用反过来会降低产品竞争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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