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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水井可以承包给个人吗

法律分析:

村里的水井可以承包给个人吗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2、民主协商,公平合理;3、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4、承包程序合法。因此,如果水井是集体所有的,那么适用土地承包法,需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就属于违法。如果水井是国家所有,那么,承包的时候无需经过村民同意,而需要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衍生问题:

水库承包给个人合法吗?

水库承包给个人合法,具体根据水库性质而定。如果是一般用于水产养殖的灌溉性质的水库,到水库所在地的乡镇承包水库即可,承包合法;当地水源地的水库不允许进行开发,承包不合法。国家保护和鼓励开发水运资源。在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必须同时修建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闸坝后可以能航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船设施或者预留过船设施位置,所需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交通部门负担。现有的碍般闸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1、取水单位或个人提出取水许可申请;2、提交取用地下水资源论证审批手续;3、农业和农村人畜饮水由取水所在地的村委会(含用水者协会)、乡镇水利站、乡镇人民政府、灌区水管单位提出意见;城镇生活、工业取水由主管部门或供水单位提出意见;4、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在取水地公示。

打深水井需要的手续视具体情况而定。

打地下水井需要经过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私自打井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可以不予追究的,给予了法律的宽限度。

如果是农村,村民居住比较分散,打的水又是自家生活用,是可以的,也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但如果是经营性用水,则必须办理许可证。如果是在居民聚集区,影响到了周邻与善,有人家不同意打井,那就不具备这个条件。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各个地区也有不同的规定,如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文件内河总发_2019_138号就严禁在灌区内打井。对无证、无计量设施的不合规灌溉机电井,以正式文件通报当地水行政抗法部门,必须采取封井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九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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