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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外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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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外路线

穿越火凤线

火凤线是广州最经典的户外徒步登山线路,由于交通方便,即便没多少风景,也吸引众多徒友前往。从火炉山森林公园出发, 径第一第二急升破到白架顶,沿土路下山,穿过广汕公路到猪仔山,凤凰山,最后从筲箕窝水库旁径渔东路撤退。

适合人群该路线属于入门级,全程约12公里,也是长线火龙线(火炉山到龙洞徒步穿越路线,反过来走叫龙火线)中比较艰苦的一段。

路线

火炉山总站(B10 B11)--第二急升坡 – 白架顶 – 机耕路石潭 – 炼士牛奶 – 广汕二路右桥洞?

上涂屋南街 - 猪仔士多店 – 猪仔山 – 付凤顶 – 凤凰山顶 – 右石阶 – 龙洞水库(筲箕窝)--84A站

具体线路描述:从火炉山南坡走一段路急升到达火炉山主峰白架顶,再从东北方向下来一直走到另一边山脚,穿过广汕公路,绕过丰田汽修厂,上凤凰山,经过一段路急升到达次峰猪仔山,翻过几个坡到达凤凰山顶,再从右侧路下山,经过不断的上坡下坡,到达山脚泳泉农庄停车场,向左行就是下撤路。

全程全程约12公里

所需时间快的话要四个小时左右,慢的话要走六七个小时,知道的记录是2小时。

提醒如果是初次拉练,觉得自己的体力不行,有两个下撤点,即广汕公路(7公里),凤凰山庄(15公里)。

装备

个人装备:双肩背包(必备)、登山鞋或军胶(必备)、长袖快干衣裤、雨具(必备)、手套、个人垃圾袋、、防晒用品、手机(带好备用电池)、请准备套替换衣服

个人药品:十滴水、藿香正气水、风油精、跌打药、止血贴等;

龙凤线登山

介绍是指从龙眼洞森林公园走到凤凰山,是广州驴子们常走的龙火线其中一段,线路成熟,路标明显,强度中等,适合半天活动。

适合人群:该路线属于入门级。

路线从龙眼洞森林公园出发,途径龙眼洞-大和嶂-龙洞水库(宵箕窝水库),

具体线路:第一段是从龙眼洞森林公园到筲箕窝水库,途中经过7号界碑、采石场,在环山公路3.6km处一直到10号界碑,所需时间较长,下南坡到环山公路0.9km处,在指示路牌旁边有一小路转去筲箕窝农庄,在那里吃午餐。如果觉得无法坚持行程,可以在这里下撤,坐农庄的车到渔东路坐84A回市区,或到39路终点站坐车。吃完午饭,从泳泉山庄上凤凰山,一般不到一个小时,然后用两个小时左右下山,到猪仔山下,路口北面20米有一车站可坐车回市区。

全程13公里全程

所需时间全程需要走3~4小时,体力较弱者将需要5~6小时,现在记录是2小时完成。

装备

个人装备:双肩背包(必备)、登山鞋或军胶(必备)、长袖快干衣裤、雨具(必备)、手套、个人垃圾袋、、防晒用品、手机(带好备用电池)、请准备套替换衣服

个人药品:十滴水、藿香正气水、风油精、跌打药、止血贴等;

提醒:如果以前没有徒步经验的,最好参加这条线路,而且此路线沿途地貌风光多变,不易产生麻木感,交通也比其他线路方便。森林公园门口有超市、餐厅等,各项设施齐全。

牛木内线 漫步之旅

牛木内线,特指从牛头山走到木强水库的一条路线,因为只走水库里面那一小段,所以叫内线。中间经过八哥村,再上山,然后穿过北二环高速的隧道,到达水库边,然后沿着水库边的大路一直走到水库大坝。全程都是成熟路线,不过因为交通比较不方便,所以平时走的人数并不像火凤线那么多人,天气不好的时候,可能全程一个人都偶遇不到。所以必需自己提前做好功课,能够独立自主根据地图导航,才能顺利走完。

路线:联和总站-牛头山-八哥村-北二环高速-木强水库-长平村公交站

强度:★★

难度:★★

适合对象新人进阶

全程总长13.5KM,高程上升730米,高程下降729米

所需时间7小时

装备双肩背包(必备)、登山鞋或军胶(必备)、长袖快干衣裤、雨具(必备)、手套、个人垃圾袋、、防晒用品、手机(带好备用电池)、请准备套替换衣服、垃圾袋(自己的垃圾自己带走,做个文明的驴友)

牛木外线

牛木线外线特指从牛头山到木强水库大坝的一条徒步路线。与牛木内线的主要区别在于,外线是绕着木强水库外侧走完的。这条路线也是广州市内最美丽的徒步路线之一,不单单能欣赏到湖光秀丽的木强水库,它还拥有原始味道的丛林,途径溪流、竹林、乱石坡等。

路线535联和总站 – 鲤石顶 – 牛头山顶长廊 – 废弃微波站 – 山沟 – 蕉林 – 乱石坡 – 长落沟 – 八哥村 –北斗山顶 – 天然气路 – 木强水库尾 – 穗丰电站 – 鬼仔窝 – 葫芦半岛 – 走马灯(绕水库边)-- 木强大坝 – 金坑大道-- 增城广州客车

全程总长18KM,高程上升748米,高程下降732米

所需时间:8.5小时

金帽线

广州金帽线位于广州市内,是连接市内成熟线路和萝岗线路的重要线路。从金坑站起,经过帽峰山的徒步路线。驼铃网等户外活动平台经常在该线路组织徒步活动。

路线

金坑站 -- 金坑水库大坝 -- 11号碑 -- 榕树坳(消息树)-- 观音山 -- 9号碑 -- 炼油厂 -- 上山脊 -- 黄麻塘 --桉树林 -- 60号塔 -- 59号塔 -- 塘梨窝顶 -- 鸡笼石 - 帽顶 -- 鸡笼石 - 榕树天梯 - 罗布洞 -- 346站

全程 19公 里 累计上升 :926米, 累计下降: 871米

牛帽

路线535联和总站?–?鲤石顶?–?牛头山顶长廊?–?新微波站?–?山排河?–?坑坑?–?广河高速桥洞?–?水均田?–

罗布洞?–?榕树天梯?–?急升坡?–?鸡笼石?–?帽顶?–?榕树天梯?–?杨屋村?–?小石船度假山庄?–?穗丰车站346

全程 20.5?公里?难度:中偏低

累计上升 :872米, 累计下降: 862米 海拔最低: 78米, 最高: 5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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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火龙

路线

火炉山总站(B10 B11)--第二急升坡 – 白架顶 – 机耕路石潭 – 炼士牛奶 – 广汕二路右桥洞 –上涂屋南街 - 猪仔士多店 – 猪仔山 – 付凤顶 – 凤凰山顶 – 右石阶 – 龙洞水库(筲箕窝)--广医龙洞校区 – 15号宿舍– 华南第一坡 – 日军碉堡遗址 – 马仔山 – 50号电塔 – 废弃石场 – 8号界碑 – 53号塔 – 7号界碑 – 龙洞森林公园牌坊

全程20 公里 ?

累计上升 :1222米, 累计下降: 1173米 海拔最低: -1米, 最高: 387米,

渔帽丛林版

路线

84A渔东路站?–?龙洞水库大坝?–?绝望坡?– 0号界碑?–?公鱼岭?–?无名山坡?—?猪栏?–?金鸡顶?–

何排村木工厂?–?黄窝顶?–?白山钓鱼场?–?糖桔基地?–?焦头窝?–?萧神顶?–?帽顶?--鸡笼石?–榕树天梯?–?罗布洞?– 346站

全程 21.3?公里?

累计上升 :1604米, 累计下降: 1552米 海拔最低: 46米, 最高: 531米

------------------------------------- - ? 高手级 ? ----------------------------

人帽?D线

路线旅程路线:米龙村站 --大和渔庄 — 猪肝吊胆 -- 人头岭 --庙背岭 – 少年技校 -- 贝壳岭 – 金盘大坝 – 下石牙窝 – 松仔岭 – 光明村 – 圆头岭 – 黎辟面 –茅岗村二社 – 古石岩 – 石伯公 – 深潭尾 --? 尾仔庄 – 围墙路(植物基地) -- S115道 – 827站

全程25.0公里难度:中高

累计上升 :1406米, 累计下降: 1424米 海拔最低: 6米, 最高: 320米,

标准人帽C线

路线

米龙村站 --大和渔庄 — 猪肝吊胆 -- 人头岭 --庙背岭 – 少年技校 -- 贝壳岭 -下断龙颈 -莲汁嘛顶 - 黄葛坝 – 41号塔 -- 山寮顶 -- 帽子石 – 澄鬼岩 - 帽峰牌坊 -- 天湖 - 帽顶 -榕树天梯- 罗布洞 –346站

全程24.0公里难度:中高

累计上升 :1434米, 累计下降: 1444米 海拔最低: 23米, 最高: 544米,

火龙火 全程

火凤龙(火)线加强版线路(也叫新火龙线)。

路线火炉山火炉山902路教练场站或者B11公交总站一急升坡一急升顶一火炉山顶一酸奶店一大锅山顶一猪仔山一凤凰山一绝望坡一公鱼岭一金鸡顶一古箭岭一华南第一坡北坡一杓麻山一长快顶一太和嶂雷达站一乌仔山一大源石场一龙洞7号界碑一福利院 ?。

前半程和火帽线一样,2000米攀升,路程27公里左右(走完火龙火为32公里左右)10-12个小时,上山下山路不多攀升不大,路况较好,林荫山路多。

路程32公里

时间10-12小时

装备提醒

登山包、登山鞋、登山杖、备2支以上的水/饮料;另备一套衣服更换;带毛巾、帽子、拖鞋等。

火帽线——经典火帽线 徒步 自虐

介绍火炉山-猪仔山-凤凰山-古剑岭-杨火燎-帽峰山

适合人群该路线强度属于高标准级

具体线路:前段与火凤线同,从停车场向右可行至养猪场。快至尽头后,有一陡坡,右直上,便入古箭岭山路。上古箭岭行约10分钟,会出现一岔路,左边较缓,右边较陡,选右路上,一直行可至古箭岭顶。然后下古箭岭,遇岔路即向左,可下至白山村,过涵洞,至白山村信用社。从白山村信用社屋后经菜地进入对面公路。沿公路行,有若干岔路口,选主路、大路,便至补水点。过补水点后即是杨火燎,经杨火燎行至新修的公路。向下山方向走约8分钟,便至帽峰山脚。继续前行,约一个多小时后可到帽峰山山顶。

路程

全程约37公里

所需时间

徒步一般情况下需连续不断登山行走9-11个小时,最快的记录是6小时

提醒

下到凤凰山脚,实际上路程只完成了三分之一,但难度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二,只要过了上午的路程,下午的路程将会轻松些,当然最后登顶帽峰山时的冲刺也很考验人。但曙光就在前方,相信你会义无反顾地向上攀登的。

装备

登山鞋 登山仗 速干衣裤 双肩包 汗巾 雨具 水 干粮 八宝粥 牛肉干 个人药品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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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强拆整治”举动中,多数猪农选择了沉默。但也有少数猪农诉诸法律,或通过上访争取自己的权利。

 然而此路通吗?

 依照规定,对行政处罚不当或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事实却是,猪农将政府诉讼至法院时常遇到不受理,或不立案为难境界。

 能手指出,当前“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中,一些地主意院存在司法不作为和严重的行政干预司法行为。有损司法“平等、公正”的原则。当诉讼无门,猪农上访甚至做出极端举动,将进一步加深矛盾。

 案例分析

 类如案件 法院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案例一:两审政府败诉 猪农获得500万余元赔偿

 2006年9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某区“五城同创”指挥部非法限制了该区某猪场尽职人人身自由,没有组织现场公证,未与养猪厂办理物品交接手续对猪场实施了强拆。强拆后,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所在区的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并索赔2720万元。

 南通市中院一审以为,“五城同创”指挥部强制拆除生猪养殖厂的行为违法,区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南通中院根据生猪养殖场提供的证据,结合其生产规模、生产水平和设施设备的折旧年限,认定生猪损失为人民币455万余元,屋内其他财产损失为人民币71万余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0万余元。因为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这500万余元所有由区政府赔偿。而这个判决也创下一个“最”:这是江苏实施《行政诉讼法》以来,确认赔偿数额最高的一起行政诉讼附带赔偿案件。

 区政府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以为,按法律规定,养猪厂应当举证证明其损失,而区政府有权提供不赔或少赔的证据。养猪厂提供了包括证人、配种记录、生产报表等一系列证据,而区政府对这些证据的真切和合法性均提出异议,但却拿不出充沛的证据反驳。省高院据此作出判决:维持原判。(据2010年《现代快报》报道)

 案例二:惠州强拆不违法 猪农败诉

 惠州市惠城区猪农魏淼的猪场因在惠州市禁养区内,2010年3月29日被政府强拆。事后魏淼提起诉讼,请求认定强拆行为违法,索赔直接经济损失380万元。

 惠城区法院一审裁定:根据环保总局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主意》第七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魏淼的猪场位于城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内,猪场权利不具备合法性。为了保护养殖户的利益,惠城区已经给了魏淼等足够的光阴让其处理生猪,自行拆除或搬迁。但魏淼无视法律规定和政府通告,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惠城区人民政府可予以拆除。同时,驳归魏淼的其他诉讼请求。

 魏淼不服一审判决,向惠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对魏淼猪场属违法建设不应保护的事实错误,魏淼猪场的建立早于惠城区禁养区的划定三年多,按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猪场不属于违章建造,而且被告惠城区提供证据光阴超过法定举证期限,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被上诉人应承担补偿的法律责任。惠州中院二审以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判决驳归魏淼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魏淼承担。

 案例三:强拆违法 猪场不具合法性不予赔偿

 因土地征收,增城市新塘镇上岭村村民猪农吴桓章的猪场,在2009年10月被政府强拆。吴桓章将新塘镇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166300元。

 增城法院一审以为:吴桓章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任何报建手续,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增城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养猪行为是非法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吴桓章请求赔偿的前提条件必须士翠合法权利。因此驳归吴桓章的上诉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固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判决增城市人民政府因处罚主体不当,拆除行为属行政行为违法。

 吴桓章不服判决,进行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支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用。判决:驳归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由上诉人吴桓章承担。

 判案焦点

 猪场建造物合法与否

 强拆行所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争议的焦点就是猪场建造物产权是否合法?是否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法院判决认定,在强拆猪场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确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但因其养猪场是违法建造,所以不以保护。这种“重实体、轻程序”的判决在法律界引起不小的正义,双方代表环绕猪场建造物产权是否合法展开了激烈的议论。

 政府观点:猪场未经报批报建,属违规搭建。

 (代表人物惠州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黄北新,惠州市惠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甘莉)

 黄北新:根据1998年底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同时根据《环境保护条例》养猪场应经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猪场未报批已经违法。

 甘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首席款规定,猪场必须取得畜禽生产经营允许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即不合法。同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在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主意》第七条规定,禁止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政府有权依法整治禁养区内的猪场。《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十五条规定,猪场建造物及设施必需取得建设允许证。同时,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划定惠城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位于禁养区内的猪场都属于非法猪场。

 律师观点:适用法律错误 猪场利益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代表人物: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志宏)

 江志宏:养猪场未经报建、审批,是一个非法的养猪场,依法应该拆除,这种认定是极其错误的,调整养猪行为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依照法理,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此类案件应首先适用畜牧法),并未规定养猪场必需审批、报建,对普通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所以,猪农创造的养猪场不违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22条规定从事种畜生产应取得生产经营允许证及营业执照,但该法同时规定未取得此二证只是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六十一条),并没有规定可以由政府强制拆除养猪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国家环保局的一个部门规章,该规章请求养猪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养猪场建前要经环评审批,这种规定属行政允许,但该规定在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生效之后即自行废止,《国行政允许法》明文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无权设立行政允许。原国家环保局的规章因违法上位法而无效。

 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前,各地早期所建设的大批猪场都没有报建、报批的义务。也就无从谈违法。对猪场实行强制拆,这种操作违法了《物权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作出赔偿。退一万步说,政府即使界定农民的猪场是违章建造,地方政府为了改善城乡环境需要对其进行拆迁,其具体的行政行为的执法依据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或最起码的按照政府的规章作出,更何况,执行拆迁的政府部门并无规章的制定权。

 律师评案

 法治依照不是法条,而是法理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法院对政府强拆行为判决,即认定强拆行为违法,但又不予赔偿的判决有点不伦不类,法院未从平等、正义的角度判案,采用各打五十大板一拍两散的方式,确实是有点不符合法律精神,没有给此类的案件一个很好的界定。依法判案分为两部分,一是依照法条,二是依照法理、法治的精神,要遵循平等、正义的法则。并不是套搬法条,这样的执法太生硬。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宪法》保护人们的人权、物权和生存权。养猪是农民为了生存所进行的一项必要的生产活动之一。目前我国农民的人均持有耕地量偏少,不从事其他类型的农业生产不足以养家糊口。有很大一部分农民看到了养猪这件既能解决一家几口生计又能为国家解决粮食问题的农业生产活动,于是在自己原来的耕地上纷纷建立起了猪场,进行生猪养殖。按照宪法的精神,国家各级政府应当予以尊重和保护,这样政府与农民之间才干协调发展。

 固然政府为了城市规划和环境建设,整治养殖行为并非不可,但任何行政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不是盲目套用新法规解决旧问题,要是对猪场进行拆迁那就一定要补偿养殖户损失,和解决养殖户出路问题。

 凭借一纸拆迁令,就请求农民即刻抛弃自己养家糊口的工具而不赋予任何意义上的补偿,这等于在一定程度上强行剥夺了农民生存的权利。试心思治精神何在?农民如何愿意?不仅如此,有些地方政府对限期内未拆迁的农民养猪场强制拆迁。这确实是野蛮行政,尽全违抗了宪法精神。如今国家对农业的搀扶和补助,已经成为一项长期以来的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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