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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农药如何混合使用

(1)农药混施的原则将2~3种不同作用的农药混合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各种农药如何混合使用

①要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②对植物不发生药害,对人、畜的毒性不能超过单剂。

③能扩大防治对象。

④可以降低成本。(2)农药混施应注意的问题①由于中性药剂与中性药剂、中性药剂与酸性药剂、酸性药剂与酸性药剂之间混合后不产生有害的化学和物理变化,所以它们可放心混合施用。

②酸性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施。

③遇碱性物质容易分解失效的药剂,不能与碱性药剂、肥料混施。

④混合后对植物产生药害的农药,不能混施。

⑤混合后出现乳剂破坏现象的农药剂型,不能混施。(3)下列几种农药不可混用①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不可混用。两者混用会发生化学变化,生成多硫化铜,使原药剂杀菌性能消失,而且会使植物造成药害。

②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与多数杀虫剂如三氯杀螨醇、克螨特等均不可混用。混用则会导致药剂分解而失效。

③油乳剂、皂液与多数杀虫剂、杀菌剂不可混用。混用则会造成药剂分解或沉淀而降低药效。

④有机磷农药与溴氰菊酯混用,虽能增加杀虫效果,但也能增加对人的毒性,因此使用要注意安全,或者避免混用。

⑤微生物杀虫剂如白僵菌、青虫菌,不可与微生物杀菌剂如井冈霉素、春雷霉素混用,否则微生物会被杀伤而降低药效。(4)樱花常用农药混用参考表

樱花常用农药混用参考表注:“√”表示可以混用,“×”表示不可以混用,“〇”表示混合后立即使用。

农药混配主要是为了省功和增效。常用的有杀虫剂与杀菌剂混用,杀虫、杀螨剂混用,或杀螨剂与杀菌剂混用,农药、适量的速效性化肥混用。由于各种农药的化学性质和作用特点不同,有的农药混用后可起到增效作用,有的农药混用后则减效,甚至出现药害因此,农药混用前,必须进行试验。一般农药均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凡遇到碱性物质分解或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药物混合。如1605、乐果、敌敌畏等有机磷杀虫剂都是带中性或微酸性的农药,在碱性液中很快分解失效。所以这些农药不能与碱性的农药混用,也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如氨水、石灰、肥皂、石碱等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甚至完全失效,并引起药害但敌百虫虽属酸性农药,因具有特殊化学性质,与一定量的肥皂或碱混合同,能很快转化为触杀作用很强的敌敌畏,同时药效期变短。杀菌剂中的代森锌、代森铵等遇上强碱性农药也会分解失效,因而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混用。

2.混合后会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药害的农药或肥料,不能混用。在无机农药中,常见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药和肥料混合后,由于互相之间产生化学反应而对作物产生药害。例如,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混合,生成多硫化铅。破坏了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增加了铜的溶解量,发生严重药量。所以,这两种药剂不能混用,甚至不能连续使用(喷过波尔多液的作用,需要相隔30天左右才能再喷石硫合剂)。

3.混合后出现乳剂破坏现象不仅会降低药效,而且易使用物发生药害,也不宜混用。

4.各种可湿性粉剂与其它药剂及肥料混合后,如果产生絮结大量沉淀现象,也会降低药效,并可使作物产生药害。

5.农药与农药,农药与化肥的合理混用,对作物病虫害防治蜍物生长都有明显效果,但混用一般以两个品种为宜,必要时也可以三个,再多就会产生不良后果,就会加大用药量,不但浪费农药,增大成本,而且会加速病菌、害虫抗药性的形成。同时,也容易产生药害。

6.微生物杀虫剂,微生物杀菌剂,微生物的除草剂不能与化学杀菌剂农药混用。如果混用,化学药剂就会杀死这些微生物药剂的微生物而失去药效。

农药混用时,其配制应注意下列问题:

⑴混用的药剂中如有剧毒药剂,应先配安全的,后配剧毒的。

⑵混用的药剂占有一种是可湿性粉,先配可湿性粉再配其余药剂。如:可湿性敌百虫粉和有机磷乳油混合,要先将敌百虫粉稀释,再用此液去配有机磷。

⑶先配波尔多液,后配其它药剂。

⑷两种可湿性粉混后,要先将可湿性粉混合均匀,再加水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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