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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有哪些

(一)厂房布局不合理,建厂不科学。因**山地多平地少,可用土地有限,导致部分木材加工厂建设规划性差,布局随意性较大。如工业园区有几个地方有几家木材加工厂房聚建在一起,厂房与厂房之间仅一墙之隔。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一是不便于管理,各厂区内木材乱堆乱放、房屋乱搭乱建、电线乱接乱拉及其混乱;二是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极易形成火烧连营惨痛局面,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50%的木材加工属于家庭生产经营的模式,通常是老公跑销售,老婆管生产、儿女管账。这些相对缺乏安全意识,在他们心中---有钱赚就是硬道理。 (三)60%的木材加工缺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这些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仅把安全挂在嘴边,无真抓实干之意,只抓生产不顾安全,导致的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无人抓无人管状态。 (四)火灾隐患大。一是木材、成品、半成品、边角料和杂物等堆放零乱,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占用、堵塞了消防车道;二是厂房多为砖混围墙加钢架结构,发生火灾易使厂房的承重物架倒塌;三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刨花、锯末、木屑等可燃物长期堆积在一起,极易引起人为燃烧或自燃;四是加工车间、仓库、办公室和职工宿舍混建在一起,如果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五)公共基础和消防设施建设不完善。因为木材加工噪音大、污染大,大多数木材加工设在远离城区或居民区的偏远地段。所以市政消防供水管铺设不到位或供水压力偏小。厂区内的水池、水塔、水枪、水带和灾火器,主要是应付消防检查,真正会使用的人不多。同时由于资金问题,进入厂区的道路较窄,消防车通行难。如果发生火灾自救和外来救援难度较大。 (六)输电线路敷设混乱,私拉乱接临时线路。生产用电线路电线不穿管,架设在厂房钢架房梁上,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生活用电乱接乱拉,电线负荷小发热,易引发火灾。保险丝用铜铝丝代替。配电箱没有防护装置且下方堆放刨花、木材等可燃物。 (七)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劳动安全无保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多是与工人私了。 (八)生产过程中工人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如在产生粉尘和油漆用品区未带口罩,在噪声区未带耳塞。

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有哪些

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

 市农林局:

 我局接到中央、省、市林业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和乡镇站长会,并进行了认真传达和工作安排。即日起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木材流通领域的市场整顿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尉氏县共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摊点、作坊)209家。其中:原木经营户56家;坑木经营户42家;板皮加工户82家;边角料加工户29家。年经营加工木材50000余立方。主要产品为原木、板皮、小木板。产品销售省内外。209家经营加工单位均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于林木经营加工大部分是摊点、作坊式露天经营加工,安全生产措施一般,有一部分加工户配有消防器材。

 二、“十一五”木材经营加工发展规划

 根据尉氏县森林资源状况,结合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能力,力争木材经营加工的`总体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总体要求相适应。具体讲,在现有木材经营加工户的基础上,原则上木材经营加工的户数要适度压缩,鼓励扩大规模,经营加工的木材量与2006年基本持平。重点培育邢庄乡原木经营市场,经营户达50家,年经营木材20000m3;培育大营乡、大马乡坑木经营市场,经营户达40家,年经营木材15000m3;培育张市镇板皮加工企业,加工户达80家,年经营木材10000m3。

 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针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现状,要求经营加工单位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同时一方面,加强对经营加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配合县政府的安全生产部门、消防部门,每季度对经营加工单位检查一次,每年有两次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者,吊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四、建立原材料和产品登记台帐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打击滥砍、滥伐,对经营加工单位原料来源和产品建立检查制度。台帐详细记载木材经营加工原料的来源和数量,每月组织林政稽查人员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登记台帐和原料来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无证木材,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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