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农药混搭使用会降低药效或者是药理相互作用会伤害农作物吗?
农药混搭使用,在农比较常见,就是希望一次喷洒的多种农药可以同时防治多种有害生物。而如果农药混搭不合理,肯定会降低药效。而药理相互作用,就像金、木、水、火、土一样,即可相生,也会相克,若使用不当,肯定会产生药害,对作物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正规药物生产商,都会注明一些禁止混搭的药物,这一点,只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应该可以避免。
但由于农药的化学反应,有的比较明显,有的不明显,一些必要的常识,还是要掌握的。
一.比较明显且能观察到的现象乳油类的制剂发生破坏,容易出现以下几种现象。
1.油水分离,是最严重的破坏。混合后乳剂原有的乳浊状态消失,变成透明的水体或半透明状态的水体,本来分散在水中的胶状细油珠聚成粗大油珠,连成一片油层,大多漂浮在水面上,出现油水分离的现象(经常使用混搭农药的农民,应该遇到过此类情况,就像把一滴油,滴入水中一样),这表明乳剂已彻底被破坏。这种混合是不可行的。正常的加水调制好后乳浊液是呈半透明略带乳白色的分散体,有些呈浅蓝色荧火现象,这样的乳浊液才是稳定的。
2.乳浊液的高度分散功能被破坏,乳浊液也变得不透明,但在短时间内未发生油水分离的现象。这时混合的农药还是可以使用的。3.油珠发生一定程度的凝聚,但乳浊液的浑浊程度较重,短时间内出现油水分离的现象,但只要搅拌一下就可恢复原状。这种现象下,虽然药液能使用,但喷洒出去的药物在作物表面是不稳定,有些药性可能已被破坏。
二.不明显且不容易被观察到的现象有些农药混搭后,已发生变化,但在外观上不容易看到变化,比如酸碱性的农药使用。酸性物同碱性物混用,必然会发生反应,只是反应强弱和反应结果不同而已。在农药中,碱性较强农药有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氢氧化铜和代森铵等,而酸性药物包括有机硫杀菌剂、石硫合剂制剂、多硫化钡、氢氧化铜。而这些酸碱性药物,在使用说明中都有介绍,只要我们再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是可以避免的。
三.所施的两种农药有间隔期的,是不能混合使用的。否则,总会有一种农药成份因为实际不起作用或作用小而浪费。
写在最后的话,对农药的使用,本人只限于浅层了解。农药的药理化学反应,太过深奥,而作为农民,在使用农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切勿随意搭配。因为,农药的搭配不当,不但会降低药效,如果搭配不当,低毒农药会变成高毒农药,对人体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农药混用的原则是什么?
以前我们用的都是单一的一种农药,防治效果往往不能够起到多方兼治的作用,所以农药混用就被大家所推崇,毕竟农药的混用可以提高防治的效果,减少这个药物的使用量,还能够降低人工成本,确实是非常划算的。还是有些事情需要注意,如果自己大意了很有可能会得不偿失,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具体要注意哪些事。
农药的混用是要讲究顺序的,不要把顺序搞反了,要不然会影响到农药的使用。就像一个人吃药的时候首先该吃什么,接下来又要吃什么,然后再吃什么,这个顺序一定要把控好,如果顺序没有搞对就会出现这个化学反应,或者说会出现物理反应影响到农医药的正常使用。如果自己不是专业的,那么最好请教一下专业人士,比如说购买农药的时候可以问一下店面的老板,他们基本上都会懂得如何进行混合配置。
稀释的时候一定要先加水,然后再加入一些农药。如果我们没有进行加水,那么浓度太高,先将农药倒进去,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好的反应,所以最好先加水进去搅拌均匀,再加另外一种,以此类推,这样的方式会更好。
农药的混合使用其实讲究的是配完以后就应该要马上用,不要放太久。同样经过稀释以后,那么它的保存期限就会大大缩短,而对于一些混合使用的很有可能它的保存期限会更多避免放太久以后发生反应,所以还是应该要配好以后立马使用。
最后在配农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够产生物理性改变或者说产生化学反应,如果发现有气泡或者发热,甚至出现了颜色变化等等,就应该要注意,因为出现了沉淀和变色,很有可能已经破解了农药的性质,用起来就没效果了。
在应用农药时,常常有些人混用。混用以后提升了防效,扩张了预防范围。那么,农药能够混用吗?农药混用的基本原则有什么呢?
农药中药制剂为什么不可以随意混用
混用后物理性质不会改变,也就是不可以造成 合理成分的溶解无效。酸性农药不可以与偏碱混用;有一些农药在酸性标准下能够溶解,许多农药不可以和含金属离子的药品混用。因此农药混用最先要科学研究其化学结构,根据有效的研究证实其混合后的药品实际效果。
混用后工艺性能维持不会改变,假如农药混合后造成分层次、絮结和沉积,那样的农药不可以混用。此外混合原来的汽化性、漂浮性减少,发生结晶体,也不可以混用。因此混用前要先取小量混合试验。药剂混用不可以品种齐全。由于多种多样农药混用在所难免发生不良影响,因此农药适用两三种为好。
混用农药时一般不可让其合理成分产生化学反应。混合后产生化学变化导致农作物发生药害的农药不可以混用:如波尔多液与氧化乐果不可以混用。氧化乐果与松香合剂、有机汞类农药、重金属超标农药等也不可以混用。酸碱度农药不可以混用:常见农药一般分成酸性、偏碱和中性化3类,酸碱度农药不可以混用。具备酯、氟苯等构造的农药不适合于偏碱农药混用,以防造成脂或氟苯水解反应。四是一些硫含量农药杀菌剂如代森锌、异菌脲等不适合与灭虫剂敌百虫、久效磷混用。
是一些无机化合物农药,尤其是灭草剂如野燕枯、2甲4氯胺盐、草甘磷等在混用时也可产生化学反应而减少药力。不可以毁坏药剂的药理学特性。二种乳油混用,规定仍具备优良的乳状液性、分散性、潮湿性。二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需求仍具备优良的漂浮率及潮湿性、展着特性。这不仅仅是起到药力的标准,也可预防因工艺能转变而无效、减效或造成药害。务必保证混用后不造成药害等不良反应。比如,甲基对硫磷灭虫剂不可以与敌稗混用,混用后会使农作物造成药害。
要确保混用后的安全系数。农药混用后要保证不提升内毒素,对人和动物要肯定安全。农药的混配要有效。种类间的组合要有效。如化学防治黄豆田禾本科杂草,只用拿捕净、盖草能就可以化学防治。若二者混配,尽管从药剂可靠性上行得通,但不可以提质增效。二是成本费要有效。混用一般要比只用低成本些。如较贵重的新式内吸性农药杀菌剂与较划算的防御性菌剂种类混用,较贵重的菊脂质农药与甲基对硫磷灭虫剂混用等。
要确立混配药剂的运用范围,要确立农药混配后其所含各种各样合理成分单剂应用范畴中间不仅有关联,更有差别。农药混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在混用前先做可混性实验。混用农药种类规定具备不一样的功效方法和兼治不一样的预防目标,以做到农药混用后扩张预防范畴、提高防效的目地。混剂应用后,农副食品的农药含量还应小于单用药剂。混配混用农药仅有在应用范畴上和功效上面有自个的特性,混配才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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